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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是从前从前有个大户人家的大小姐,虽是花一样的年纪,但同别人不同,偏执剑走南闯北,每到一处,就要把当地最有名的才子收为裙下之臣,一来二去收集了十多位才子,个个得死去活来,但到了下一本书就会忘得光,又去追寻新的情。

故事是有点低俗,但作者笔法良,情节生动有趣,润玉不知不觉就站在书架前看了起来。

他此时对世间情之事都还没有基本的认识,荼姚太微对他向来疏忽,也从没人给他讲一讲两个人心悦彼此是怎么回事,因而颇为新奇,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站的累了,就慢慢在旭凤的椅子上坐下继续看。

只是这书中情节,有些他看得懂,有些就真不太明白了。

比方说这大小姐仗剑走江湖,偶遇一英俊书生,书生见她生得娇小,便唤她妹妹,大小姐便唤他哥哥,二人以兄妹相称;可以理解,书里也说了,两人一见如故,好得仿佛一个人似的,时时刻刻都黏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天,这不就恰恰如润玉和旭凤?以兄妹相称表示亲近,也是没错。

但这书里又说了,一这大小姐偶然见了书生在院中劈柴,布衫之下筋虬结,不由得脸红心跳,口干舌燥,心道:“我这情哥哥,羞煞我也!”这便让人看不懂了,首先,哥哥不好好称哥哥,却要加一个“情”字,“情哥哥”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情特别好的哥哥”?那我也是旭凤的情哥哥了;又有她这女子看哥哥劈柴,就口干舌燥,燥个什么劲啊?难道是秋天了?

他看得一头雾水,猛然间看到有人在空白处提了一行小字:“初初相见,未曾多加了解就情深种,真是笑掉我大牙了。”旁边还画了个人脸,牙齿涂黑了一颗。

再往下看又有:“食也,这凡俗女子见一个一个,可怜清莲公子还在大理湖畔等她,可怜,可叹矣!偏我还最喜他,因他最像……”后面似乎写了个名字,但被涂掉了。

是旭凤的书,他又是一人独居,想来就是他写的不假了。那批注皆是蝇头小字,但笔锋有力字迹清秀,仍能看出书写人之功力来。润玉看着看着,不知不觉莞尔一笑,仿佛看到那个高高大大的男人在自己面前嘀咕抱怨个不停的样子。

还真有点……可

他就这么一边看书,一边看旭凤的批注,不多一会儿书都见了底,到最后仿佛连剧情都不重要了,他就一门心思找着师尊的笔记看,仿佛想多看到一点师尊不为人知的模样。

书到最后一回,大小姐和书生终于水到渠成,芙蓉帐暖,两人光了衣服,赤条条地抱在一起,大小姐动至极,甚而哭了起来,噎噎地诉了钟情。这两人在做什么润玉是没搞懂,可他看着看着就莫名脸红起来,心里有点奇怪的躁动,再去看旭凤批注,果然他也被雷得七荤八素的:“可恨一对狗男女!唉,对着谁都是一颗真心,到底有没有真心呢?若不能从一而终,还不如……”后面的字迹似乎是“不要”,但又被他自己划了,继而写道:“我在说什么傻话呢,蠢兮兮的。”哈哈。润玉乐了,你个傻瓜。

他笑过了,心里却隐隐约约有些不是滋味,再去看了一遍旭凤的批注,看来看去,明明是一个大男人在自言自语地说些傻话,可偏就每个字都透出一种孤独来。

一种清冷寂寥、快要发疯的孤独。

难怪他想要个人陪着。润玉看了,心中忽而一酸,不知不觉又把旭凤的话来来回回读了好几遍,他想,一个人若是能有个说话的对象,又哪至于在书页上涂涂抹抹呢。

正握着书本发呆,忽然听见有人在门口笑道:“玉儿在哪儿呢,师父泡茶了——”说着推门而入,左右一看,朝书房走来。润玉心里一惊,下意识地想要把书藏起来,却不知该藏在哪里,正在慌,旭凤已经掀开珠帘走了进来,冲着润玉抬眼一笑。

“师父做了杏仁豆花!”他兴冲冲地道,“尝尝?”他将托盘放在桌上,低头一看,小徒儿坐在桌后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这可新鲜了。润玉年长旭凤三千岁,自旭凤懂事,就无时无刻不在仰望润玉,在他眼里,兄长是温柔可亲,甚至有些遥不可及的,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打量过润玉,也是直到最近,他才发现一件事。原来这时候的润玉,并不高大,也不成,他比自己还矮半个头,身子也瘦瘦的……怎么当时就没有发现呢?其实润玉在这时也只是个懵懂天真的少年。

当他发现自己的弟弟对自己有望的时候,应该也很害怕吧,也许就像现在一样不知所措,他也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没有人教他,也没有能帮他。他能依靠的就只有他自己。

羸弱的、茫的,他自己。

当他下定决心离开天界去往北辰的时候,应该也是觉得那是对两人最好的选择了吧?虽然天界很冰冷,可到底也是他的家,他被着背井离乡,去往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年幼的他该有多害怕?

他当时只想着怨润玉,怨哥哥一走了之,怨他连个痛快话也不肯给,却没想过,他眼里的哥哥,其实也只是少年。

旭凤的心思一晃而过,他瞥了一眼润玉手中握着的东西:《风佳人俏书生》,六界垃圾读物的典范之作,他闲来无聊也看了一些,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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