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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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家庭主妇。

未出嫁之前,我在香港大学念英国文学。十八岁入学,廿二岁毕业,同年冬天下嫁世杰,至今十二年。

大儿子已经十一岁,小儿子八岁。

或者我应该说,我并不是廉价屋村那种家庭主妇。

我的意思是,我不煮食,我不打扫,我不洗熨。

世杰是一个工程师,大我六年,他事业不至于成功得可以买劳斯莱斯,不过我们也有三辆车子。平治(香港家家有辆平治,当然你听说过平治厂至为震惊,当他们发觉香港原来竟是平治世界最大的市场)、小黑豹开篷跑车,与一部本田。

我什么都不用做,事实上我竟不知道这十二年是怎么过的。当然,我生了两个儿子,怀孕各花掉十个月。就是那么多。

我不参加崇德会,我不学花,我也没有开时装店。

我说过了,我什么都不做。我甚至不麻将。

我的儿子们功课好得要命,补习老师每星期只来两次,他们有他们的主见,懂得跟我说:“妈妈,我想去买条间打褶的长,现在免费的。”你看。

所以我开始觉得无聊与寂寞。

如果我说我不快乐,我太不懂得恩。

但如果我说我快乐,我又在撒谎。

是的我仿佛什么都有。珠宝、皮大衣、丈夫、儿于、房子、现款,年年到欧洲度假。我还有什么不高兴的﹖我内心知道,在银狐与梨形钻石之间,在儿子的笑声与丈夫的体贴之间,缺少的是那种灿烂,那一道火花,剎那间的虹彩。

这算不算奢望?一个女人在她一生中,希望看到一次蓝鸟,是不是奢望?

世杰说:“你越来越沉默了,你知道吗?”

“我去看过医生,医生说我贫血,因此疲劳困顿一点,请老爷原谅我没廿四小时金睛火眼地侍候你。”世杰说:“说话别这个样子。”他笑。

但是我的生命从没发过光与热,十二年来我没有与第二个男人喝过一杯茶,跳过一次舞。

我不是想无端端出去找三打情夫,开派对。我只是憧憬年轻的情侣们在浅水湾t恤短,火辣辣的太情,他们青的面孔上凝着汗珠与情,影树顶的红花与他们的心。

我从来未曾有过这些。

与世杰做像刷牙。一种习惯,一种天职…每个子都如此做,每个子都应该做。

当然,刷牙也有好处:口气芬芳,防止蛀牙。但是你不会因刷牙而兴奋吧?

因此我变得消瘦而憔悴。因为我没有前瞻,我也没有回忆,我的生活是一片空白。

至于世杰,我知道他的事,有时他回来,衬衫上带着别的女人的香水。他是那种人不风枉少年的信徒。走到那里,总有一两个女孩子在他身后窃窃私语:“…看王世杰,是,那个,黑西装,银灰领带的建筑师。”女孩子还如见了糖一般的趋前去。

世杰是谈笑风生的男人,漂亮、洒、幽默。

如果女孩子称赞他:“王先生,你的领带太配合衬衫。”他会说:“我的内更配我的肤。”当着我,女孩子哈哈的笑。而我不介意,因为这种笑话我已听过一千次一万次以上,我厌倦得要死。

好了,这是我的生活。

我推开儿子的功课,又合上。我的那份光呢?我也需要光。

然后我遇到了班。班是那种非常健康非常可非常活泼的男孩子,一双眼睛弯弯的,不笑也像笑,真正笑起来脸颊出现两个酒涡,浓眉衬得他俊期非凡,他是那种吃史各鳘鱼肝油大的孩子。

我在汽车服务公司遇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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