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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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登徒子王爷!”恼怒的啐他一口后,她转身就走,走出几步又折回来,一把扯下间的血玉递到他面前,“这东西还你。”李玄臻没接,挑眉问道:“为何?”
“那姓林的说这是你送出去的定情信物,可你当初明明不是这么对我说的,既然它是定情的东西,我才不要,还你。”
“你该不会吃醋了,所以才急着要把东西还我吧?”
“你少胡说,谁吃醋了?”
“既然没吃醋,那就不要还了。”段茉儿怔了好半晌,总觉得这话很有问题,可她又想不出问题出在哪里。
还回去就代表她吃醋,可不还的话,她不就得将这“定情信物”留在身边了?
哎呀好混!她一时之间不知这玉该还不该还,只能眨着大眼,暗自盘算着这李玄臻究竟是啥意思。
“好了,玉你留着,说不定以后会用得到。”
“可…可它明明就是定情信物。”
“就算是定情信物,那又怎样?”当李玄臻一本正经的反问时,段茉儿竟不知该做何回答。
“本王只是送你一块血玉,又没让你做本王的王妃,干么紧张成这样?”未等她答话,又接口笑道:“不过,如果你真想给本王当王妃,本王也会仔细考虑的。”说完,他带着难掩的笑意转身走了。
好半晌才回过神的段茉儿气急败坏的追过去,“你这混蛋,谁要给你当王妃,太不要脸了…”段茉儿做了一件自入京以来最开心的事,那就是大摇大摆的出了四王府,一个人自由自在的上街来溜达。
原本今儿个出门,身后有几个小厮丫头紧随其后的。李玄臻虽然没有限制她出门,但曾说过如果她想出府,身边一定要跟着随从才行,以免人生地不的她发生什么危险。
但被人跟随的觉很不好,不但让她觉得自己是个囚犯,还有一种时时刻刻被人监视的
觉。
所以出府之后,她见到一家卖衣裳的店,便找了一个试衣裳的借口,偷偷让老板拿了一身男装给她,然后就这么大摇大摆的从四王府的下人面前溜之大吉。
哈哈!想想就觉得痛快。
如果李玄臻知道那些下人把她给搞丢了,脸一定会十分难看。
没了旁人的监视,她玩得十分开怀,幸好当初从盛出来的时候,她爹
了不少银票给她。
买了许多有趣的小玩意后,肚子有些饿,便找了一家看起来生意好的酒楼,决定先把肚子填
再说。
这酒楼叫醉仙居,因为是晌午时分,来往的客人络绎不绝。
店里的伙计见到客人上门,便急忙过来招呼。
段茉儿向伙计要了一个角落的位置,不远处,有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正一边弹琴一边唱曲。
那小姑娘瘦巴巴的,左脸长了一块红的胎记,原本漂亮的容貌,因为那块胎记的影响,失去了原有的美
。
不过她的声音婉转清亮,又弹得一手好琴,一曲过后,倒是赢得许多客人的叫好。
看到这个姑娘,段茉儿不由得心里有几分难过,因为这先天有缺陷的姑娘,让她想起老家的香香。
香香自幼被她爹以一两银子卖进段府,因为容貌生得丑,总管原本派她当负责烧火的丫头。
后来是娘看出香香为人善良、心地仁厚,便让爹把香香调到她身边伺候。
多年来,香香始终在她身边尽心照顾,就算她只是段府一个极不受宠的庶女,连带的香香也受到府里人的排挤,但香香从来没抱怨过一句。
这次她被冤枉成偷窃犯,匆匆被带到京城,不知道留在段府的香香过得如何,会不会被府里的那些貌美丫头欺负呢?
还有两人从外面捡回来的那只小土狗,也不知道有没有被人抓去宰了当成盘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