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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被別家出版社退稿的經驗,原因之一是男主角不夠強勢。

我不太懂什麼叫做強勢。

我一向認為不同的女人會欣賞不同類型的男人,所以,就算是温文爾雅、柔情似水,甚至是頹孤寂的男人都會有女人為之傾心才對。

如果所謂的強勢,是男主角非得將女主角折磨到死去活來,或者殘忍跋扈到冷麪無情的地步,説實在話,我還真不認為兩人誤會冰釋後,會過著幸福快樂的子。

畢竟這種男人以現代醫學的觀點來看,本是有病,需要去看心理醫生。

但讀者就是愛看得不得了。

是不是每個人心裏都隱藏著那麼一點被的特質,我不知道。

不過反正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沒幾個會遇到這種動不動就抓狂的瘋子,所以,在小説的世界裏過過乾癮,也未嘗不可。

就好像關起門來看a片一樣,片中不管男主角如何待女主角,咱們看的人只有隔岸觀火斗的興奮,很可能非但不覺得有何不妥,甚至還有助“”的覺。

但若是這種情節活生生、血淋淋的發生在周遭,那內心的試粕就大大不同了。如同在新聞報導中,看到一名大姐頭帶領一羣嘍囉,將情敵凌至死,我相信就不會有人有亢奮的覺了。

還好,小説不是新聞報導,它只是大膽寫出人類心中最不敢啓齒的慾望而已。

所以我想,實在不應該給小説那麼大的道德十字架,因為很多東西是一體兩面的,放在不同的地方,用不同的角度看,就會有不同的受。

正如情慾這種東西,關起門來不論如何不堪入目、情狂野,但只要兩情相悦,沒有什麼行為是不被接受的。

若是硬要把情慾放在國會殿堂上,用一把尺來度量它,只會破壞了美、破壞它原有的髓。

畢竟時代在變遷,以前瓊瑤所寫的小説,可以如夢似幻的談談僅止於神層面的愛情故事,但在這個速食的時代,相信沒有誰有那個閒工夫,一天到晚跟你去看山、看海的詩作對。

所以,雖然目前分級制度吵得沸沸揚揚,我還是堅持寫自己想寫的東西。

情慾,只要合情合理,我不會刻意省略。

這本書的男主角,冷酷孤高、威風凜凜、不可一世。這種冷傲跋扈、不苟言笑的男主角,正是我曾經説過,最害怕寫的那一類型。

因為我還是擔心下筆的力道太猛,會有過度詮釋的可能。

所以,本來依劇情需要,在楔子的部分,我是想劈頭就驚逃詔地的寫一場男主角強暴女主角的戲。

但左思右想總覺得雖然寫實,但可能太過驚心動魄,為免畫面不忍卒睹,我還是決定用三言兩語將這一段帶過,沒敢真的寫出來。

當然,既然女主角在命運的捉下曾經受過凌辱,並帶著孩子顛沛離的過子,不過我還是不能免俗的安排她天真傻氣之餘,依然帶點可憐怯弱的待質。

我曾經害怕這本書不夠輕鬆,編編會無法接受,但還好,還是不小心讓我賺到稿費,這下子面對書桌上那些積壓好一陣子的帳單,總算暫時鬆一口氣。

希望下次能再和各位見面。

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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