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成十一年盡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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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贄,幣也”o正義曰:傳言“贄住來”謂聘使來去也。《聘禮》:“賓執圭以通命,執幣以致享。”故知贄是幣,謂聘享之幣也。
謀其不協,而討不庭。討背叛不來在王庭者。有渝此盟,明神殛之,殛,誅也。o渝,羊朱反。
“殛”本又作“極”紀力反,注同。俾隊其師,無克胙國。”俾,使也。隊,失也。o俾,本亦作卑,必爾反。隊,直類反,注同。胙,才故反。鄭伯如晉聽成,聽,猶受也。晉、楚既成,鄭往受命。會於瑣澤,成故也。晉既與楚成,合諸侯以申成好。o好,呼報反,盡年皆同。狄人間宋之盟以侵晉,而不設備。o間宋,間廁之間。秋,晉人敗狄於剛。o晉郤至如楚聘,且蒞盟。楚子享之,子反相,為地室而縣焉。縣鍾鼓也。o相,息亮反。縣音玄,注同。郤至將登,登堂。金奏作於下,擊鍾而奏樂。
[疏]注“擊鍾而奏樂”o正義曰:作樂謂之奏,奏樂先擊鍾,故《周禮·大司樂》、《樂師》每事皆雲“令奏鍾鼓”以鍾先擊,故先言鍾也。鍾以金為之,謂之金奏,故鍾師掌金奏。鄭玄雲:“金奏,擊金以為奏樂之節。金謂鍾及鎛也”鄭玄《燕禮》注云:“以鍾、鎛播之,鼓、磬應之,所謂金奏也。”是金為奏節之初,故傳言“金奏作於下”作樂先擊鍾,故注云:“擊鍾而奏樂也。”《禮記·仲尼燕居》雲:“兩君相見,入門而縣興,升堂而樂闋。”《郊特牲》曰:“賓入大門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鄭玄雲:“賓,朝聘者。”朝、聘連言之,則燕享朝賓、聘客,皆入門即奏樂矣。其實朝賓入門而奏樂,聘、客則至庭乃奏樂。此郤至將登堂始奏樂者,縣當在庭,而楚之為地室而縣,待客將登乃奏,皆所以見異,故以驚賓矣。燕享聘客,皆當入門奏《肆夏》;若燕已之羣臣,則有王事之勞者,乃得以樂納賓。其常燕唯有升歌間合而已,無納賓之樂也。故《燕禮記》雲:“若以樂納賓,則賓及庭奏《肆夏》。”鄭玄雲:“卿大夫有王事之勞者,則奏此樂焉。”是燕己之臣,無王事之勞者,不以樂納賓也。
驚而走出。子反曰:“雲莫矣,寡君須矣,吾子其入也!”賓曰:“君不忘先君之好,施及下臣,貺之以大禮,重之以備樂。貺,賜也。o莫音暮,本亦作“暮”施,以豉反。重,直用反。
[疏]“驚而”至“備樂”o正義曰:卒聞地下鍾聲,出其不意,故驚而走出。其出實為驚怖,因即飾辭辭樂,言己不敢當大禮,匿其驚走之意。
如天之福,兩君相見,何以代此?下臣不敢。”言此兩君相見之禮。
[疏]注“言此”至“之禮”o正義曰:《仲尼燕居》雲“兩君相見,入門而縣興”是賓入門作樂,為兩君相見之禮也。而《燕禮》雖兼聘問之賓,以燕已臣為主,而云“若以樂納賓”燕己之臣,尚有以樂納賓之法,則燕享聘客,必以樂納賓矣。故鄭玄《郊特牲》注云:“賓,朝聘者。”朝、聘並言,則君臣同樂,郤至不敢同君,故以之為辭耳,非謂禮不得也。
子反曰:“如天之福,兩君相見,無亦唯是一矢以相加遺,焉用樂?言兩君戰乃相見,無用此樂。o遺,唯季反。焉,於虔反。
[疏]注“言兩”至“此樂”o正義曰:子反意言晉、楚並是大國,不肯相朝,唯戰乃相見。其相見之時,唯當用是一矢以相加陵、相遺與耳,無為用此樂也。
寡君須矣,吾子其入也!”賓曰:傳諸讓得賓主辭者,多曰賓主以明之。
[疏]注“傳諸”至“明之”o正義曰:知傳諸讓得賓主辭,多曰賓主者,此傳每稱郤至為賓,文十二年傳稱西乞術為賓,並稱“主人曰”之類是也。
“若讓之以一矢,禍之大者,其何福之為?世之治也,諸侯間於天子之事,則相朝也,王事間缺,則脩私好。o治,直吏反,下注“治世”同。間音閒,注同。於是乎有享、宴之禮。享以訓共儉,享有體薦,設幾而不倚,爵盈而不飲,餚乾而不食,所以訓共儉。o享,許丈反,舊又許亮反;本亦作“饗”宴,於見反;徐,於顯反。倚,於綺反。
[疏]注“享有”至“共儉”o正義曰:“享有體薦”宣十六年傳文也。
“設幾而不倚,爵盈而不飲”昭五年傳文也。《禮·聘義記》曰:“聘之禮,至大禮也”酒清人渴,而不敢飲也;乾人飢,而不敢食也。”彼言聘禮,即是享聘賓之禮,此事皆所以教訓恭儉也。
宴以示慈惠。宴則折俎,相與共食。o折,之設反。
[疏]注“宴則”至“共食”o正義曰:宣十六年傳雲:“宴有折俎。”宴則節折其,升之於俎,相與共啗食之,所以表示慈惠也。
共儉以行禮,而慈惠以佈政。政以禮成,民是以息。百官承事,朝而不夕,不夕,言無事。o朝,直遙反;朝,朝;徐音朝旦之朝。
[疏]“朝而不夕”o正義曰:旦見君謂之朝,莫見君謂之夕。哀十四年傳稱“子我夕”《晉語》稱“叔向夕”皆謂夕見君也。人息事少,故百官承奉職事,皆朝朝而莫不夕。不夕,言無事也。
此公侯之所以扞城其民也。扞,蔽也。言享宴結好鄰國,所以蔽扞其民。o扞,户旦反。
[疏]注“扞蔽”至“其民”o正義曰:扞者,扞禦寇難,故為蔽也。言燕享結好,與鄰國通和,甲兵不興,人得安息,所以蔽扞其民,若如城然。故云“所以扞城其民也”故《詩》曰:‘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詩·周南》之風。赳赳,武貌。幹,扞也。言公侯之以武夫,止於扞難而已。o赳,居黝反,一音居醜反。難,乃旦反。幹,户旦反;本亦作“扞”又如字,下同。
[疏]注“詩周”至“而已”o正義曰:《詩·周南·兔罝》之篇。言兔罝之人,亦是賢者,其人乃是赳赳然雄武之夫,與公侯共扞城其民也。引《詩》之意,言世治無事,公侯之與武夫,設共儉慈惠之禮,與人扞難而已,不侵伐他國也。
“幹,扞”《釋言》文。
及其亂也,諸侯貪冒,侵不忌,爭尋常以盡其民,八尺曰尋,倍尋曰常。言爭尺丈之地,以相攻伐。o冒,莫報反,又亡北反。
[疏]注“八尺”至“攻伐”o正義曰:《周禮·考工記》雲:“人長八尺,殳長尋有四尺,崇於人四尺。車戟常崇於殳四尺。”是八尺曰:“尋”倍尋曰:“常”喻其少,故言爭尺丈之地,以相攻伐,盡殺其民。《孟子》曰:“爭城以戰,殺人盈城;爭地以戰,殺人盈野。”是謂盡殺其民也。
略其武夫,以為己腹心、股肱、爪牙。略,取也。言世亂則公侯制御武夫以從己志,使侵害鄰國,為搏噬之用無已。o搏音博。噬,市制反。
[疏]注“略取”至“無巳”o正義曰:武夫有武,能為人之扞蔽。世治,則公侯同於武夫,同其腹心,相與扞己民而已,不侵犯他人也。世亂,則使武夫同於公侯,其公侯得拓竟寬土,則制御武夫以從己志,使武夫為己腹心、股肱、爪牙,令之侵害鄰國。搏,擊也。噬,齧也。犬能搏噬,譬之於犬,為搏噬之用無巳時也。
故《詩》曰:‘赳赳武夫,公侯腹心。’舉《詩》之正,以駮亂義。《詩》言治世,則武夫能合德公侯,外為扞城,內製其腹心。o駮,邦角反。
[疏]注“舉詩”至“腹心”o正義曰:此亦《兔罝》之篇。美賢人之事,而引之以證世亂,故解之此舉《詩》之正,以駮世亂之義。《詩》言治世,則武夫能合德公侯,外則扞城其民,內則制其腹心也。以其人心則本貪,縱之則害物矣。美公侯能以武夫制已腹心,自守扞難而已,不害人也。
天下有道,則公侯能為民干城,而制其腹心。亂則反之。略其武夫,以為已腹心爪牙。o能為,於偽反,又如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