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昭五年盡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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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者,是此子也。將出奔,而歸為國卿,奉子叔孫之祭祀也。並以讒人入,而其名曰牛。然此子終以餓死也。牛在國生,雲以入者,去時未有,來而有之,以讒人入其家,非從外國入。既已略論此意,乃復具釋爻辭雲:“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於行,三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此三辭之間,無為祀之意。但卦名《明夷》,故先推卦名,求為祀之義也。先行後歸,始得為祀。然後推演爻辭,得其行去之象,又論不食讒言之事。爻辭之內,亦無名牛,故別於《離》卦以求牛名。推演爻之三辭既訖,乃復更推卦體,以終為祀之言,故曰“其為子後”以總結前言也。
o注“中”至“其位”o正義曰:七年傳曰:“王有十
,人有十等。”彼即歷言從王至台十等之目。此傳既雲“十時”、“十位”位以王、公、卿為三,
以中、食旦為三。
“上其中”知從中而右旋配之也。晡,謂食也。晡時謂
西食時也。
昳,謂蹉跌而下也。隅,謂東南隅也。過隅未中,故為隅中也。若據時之先後,則從旦至食,乃至於中,宜以左旋為次。今傳以配十位,從中而右旋者,以人之道,高以下為基,貴以賤為本,
從賤而漸至於貴也。若從中左旋,則位乃漸退,非進長之義,故右旋也。
上其中,
中盛明,故以當王。食
為二,公位。旦
為三。卿位。《明夷》之《謙》,明而未融,其當旦乎!融,朗也。《離》在《坤》下,
在地中之象。又變為《謙》,謙道卑退,故曰“明而未融”
明未融,故曰“其當旦乎”[疏]注“融朗”至“旦乎”o正義曰:明而未融,則融是大明,故為朗也。《釋言》雲:“明,朗也。”樊光雲:“《詩》雲‘高朗令終,
月光明’。是朗為大明也。”據卦,《離》下《坤》上,
在地中之象。又爻變為《謙》,《謙》是卑退之意。
未出而又卑退,故曰“明而未融”
明未融,故曰“其當旦也”若於《易》之《明夷》,據
入之後,故《明夷·象》雲:“初登於天,照四國也。”後入於地,失則也。”此傳《明夷》據
未出前者,以
未出與
已入,皆
在地下,其明不見,故各取象為義。
故曰為子祀。莊叔,卿也。卜豹為卿,故知為子祀。之《謙》當鳥,故曰‘明夷于飛’。《離》為
、為鳥,《離》變為《謙》,
光不足,故當鳥。鳥飛行,故曰“于飛”[疏]注“離為”至“于飛”o正義曰:《説卦》:“《離》為
、為雉。”雉為鳥也。《離》之一卦,為
、為鳥,
為高明,鳥為微細。今
之謙退,不得高明,下當為細,是
光不足,故當鳥也。
明之未融,故曰‘垂其翼’。於為未融,於鳥為垂翼。象
之動,故曰‘君子於行’。《明夷》初九,得位有應,君子象也。在明傷之世,居謙下之位,故將闢難而行。o應,應對之應。謙下,如字,又遐嫁反。難,乃旦反。
[疏]注“明夷”至“而行”o正義曰:卦有六位,初、三、五奇數,為陽位也。二、四、上耦數,為陰位也。初與四、二與五、三與上,位相值為相應。陽之所求者陰,陰之所求者陽,陽陰相值為有應。陰還值陰,陽還值陽,為無應。《明夷》初九,陽爻在奇,是得位也。所應在四,四為陰爻,是有應也。居得位而物應之,是君子象也。初九在明傷之世,有大難也。居謙下之位,宜卑退也。以此知將闢難而行也。
當三在旦,故曰‘三不食’。旦位在三,又非食時,故曰“三
不食”[疏]注“旦位”至“不食”o正義曰:位當三而時在旦,是三
象也。旦又未至食時,非食時則無可食,故曰“三
不食”也。
《離》,火也。《艮》,山也。《離》為火,火焚山,山敗。《離》、《艮》合體故。o敗,必邁反,又如字,注同。於人為言,《艮》為言。
[疏]注“艮為言”o正義曰:説卦雲:“成言乎艮。”故《艮》為言也。
敗言為讒,為《離》所焚,故言敗。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言必讒也。《離》變為《艮》,故言有所往。往而見燒,故主人有言。言而見敗,故必讒言。攸音由。純《離》為牛。《易》“《離》上《離》下,《離》,畜牝牛,吉”故言純《離》為牛。o牝,頻忍反,舊扶死反。
[疏]注“易離”至“為牛”o正義曰:純離者,言上體下體皆是離也。《易·離卦》雲:“畜牝牛,吉。”故言純《離》為牛。《明夷》初九,無此牛象。但《明夷》初卦,下體是《離》,故轉於純《離》之卦,求牛象也。
世亂讒勝,勝將適《離》,故曰其名曰牛。《離》焚山則《離》勝,譬世亂則讒勝,山焚則《離》獨存,故知名牛也。豎牛非牝牛,故不吉。《謙》不足,飛不翔,謙道衝退,故飛不遠翔。垂不峻,翼不廣,峻,高也。翼垂下,故不能廣遠。故曰其為子後乎!不遠翔,故知不遠去。
[疏]“謙不”至“後乎”o正義曰:其爻辭唯雲“君子於行”無還之義。故復推此爻於鳥,為飛不用,翼不大,知其不能遠去,行必當歸,故曰“其為子後乎!”吾子,亞卿也,抑少不終。”旦,正卿之位。莊叔父子,世為亞卿,位不足以終盡卦體,蓋引而致之。
楚子以屈伸為貳於吳,乃殺之。造生貳心。以屈生為莫敖,生,屈建子。使與令尹子蕩如晉逆女。過鄭,鄭伯勞子蕩於汜,勞屈生於菟氏。汜、菟氏,皆鄭地。o過,古禾反。勞,力報反,後皆同。氾,徐扶嚴反。菟,大胡反。晉侯送女於邢丘。子產相鄭伯會晉侯於邢丘。傳言楚強,諸侯畏敬其使。o相,息亮反。使,所使反。
[疏]注“傳言”至“其使”o正義曰:《聘禮》雲“若過邦至於竟,使次介假道,束將命於朝。下大夫取以入告,出許,餼之以其禮。上賓大牢,積惟芻禾”如彼禮文,唯當餼之而已。今鄭伯親勞,是鄭畏楚也。桓三年傳例雲:“凡公女嫁於敵國,公子則下卿送之。於天子,則諸卿皆行,尚公不自送。”《昏禮》,父母送女不下堂。今晉侯親送女至邢丘,是敬楚也。此兼顧上文,故云“諸侯畏敬其使”公如晉,即位而往見。o見,賢遍反。自郊勞至於贈賄,往有郊勞,去有贈賄。o賄,呼罪反。
[疏]注“往有”至“贈賄”o正義曰:《聘禮》:“賓至於近郊,君使卿朝服,用束勞。”及聘事皆畢,乃去,賓遂行,舍於郊,公使卿贈如覿幣。聘既如此,朝亦當然。其朝據《大行人》,上公三勞,主國使下大夫勞於畿,卿勞於遠郊,主君自勞於近郊。其去贈賄無文。聘尚有賄,明朝亦然,但禮文不具耳。其文據公去言,故云“往有”也。贈據晉言,故云“去有”也。
無失禮。揖讓之禮。晉侯謂女叔齊曰:“魯侯不亦善於禮乎?”對曰:“魯侯焉知禮!”公曰:“何為?自郊勞至於贈賄。禮無違者,何故不知?”對曰:“是儀也,不可謂禮。禮所以守其國,行其政令,無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在大夫。o女音汝。焉,於虔反。不能取也。有子家羈,弗能用也。羈,莊公玄孫懿伯也。o羈,居宜反。大國之盟,陵
小國。謂伐莒取鄆。o
音幹。鄆音運。利人之難,謂往年莒亂而取鄫。o難,乃旦反,下及注並同。不知其私。不自知有私難。公室四分,民食於他。他,謂三家也。言魯君與民無異。
[疏]“民食於他”o正義曰:言公如民然,求食於他也。其時四分公室,民皆屬三家。三家税以貢公,公仰給食,自無食也。
思莫在公,不圖其終。無為公謀終始者。o思,息吏反,謂羣臣慮也,一音如字。為,於偽反。
[疏]“思莫”至“其終”o正義曰:羣臣思慮,無在公者,不為公圖謀其終,言其終必禍敗,無為謀者。
為國君,難將及身,不恤其所。禮之本末,將於此乎在,在恤民與憂國。而屑屑焉習儀以亟。言以習儀為急。o屑屑,先結反。亟,紀力反,急也。言善於禮,不亦遠乎?君子謂:“叔侯於是乎知禮。”時晉侯亦失政,叔齊以此諷諫。o諷,芳鳳反,本亦作“風”音同。
晉韓宣子如楚送女,叔向為介。鄭子皮、子大叔勞諸索氏。河南成皋縣東有大索城。o介音界。大叔,音泰。索,悉洛反。大叔謂叔向曰:“楚王汏侈已甚,子其戒之!”叔向曰:“汏侈已甚,身之災也,焉能及人?若奉吾幣,慎吾威儀,守之以信,行之以禮,敬始而思終,終無不復。事皆可復行。o焉,於虔反。從而不失儀,從,順也。敬而不失威,道之以訓辭,奉之以舊法,考之以先王,以先王之禮成其好。o道音導。好,呼報反。度之以二國,度晉、楚之勢而行之。o度,待洛反,注同。
[疏]“奉吾”至“二國”o正義曰:朝聘之禮,享用幣,致國之所有。送女雖則非聘,亦以幣
通意,故云“奉吾幣
,慎吾威儀”也。信當守而無失,故云“守之以信”也。禮當勉力履行,故云“行之以禮”也。禮無不敬,故以敬為始也。始敬則終亦敬,終恐其惰,故云“思終”也。思終亦思始,終始無有不可復行之事,行必得禮,使皆可復行也。曲從則失儀“從而不失儀”不曲從也。過敬則無威“敬而不失威”不妄敬也。聖人教訓之辭,用之以通意,故言“道之”也。聘使舊故之法,奉承以致命,故言“奉之”也。用先王之禮,以成其
好,故言“考之”也。量二國形勢,以傳通時事,故言“度之”也。皆準事為文。
雖汏侈,若我何?”及楚,楚子朝其大夫曰:“晉,吾仇敵也。苟得志焉,無恤其他。今其來者,上卿、上大夫也。若吾以韓起為閽,刖足使守門。o仇音求。閽音昏。刖音月,又五刮反。
[疏]注“刖足使守門”o正義曰:《周禮·掌戮》雲:“墨者使守門,劓者使守關,宮者使守內,刖者使守囿,髡者使守積。”則守門者,當以墨也。知不以韓起為墨者,楚子意在辱晉,必將加之重罪。墨是刑之輕者,知其必非墨也。旦以叔向為宮刑,明起刑亦次宮也。莊十九年傳稱“鬻拳自刖,楚人以為大閽”知此亦是刖也。
以叔向為司宮,為奄官之長,則韓起為閽,亦
令為門官之長。刑若鬻拳,故以鬻拳之刑解之。
以羊舌肸為司宮,加宮刑。o肸,詐乙反。足以辱晉,吾亦得志矣,可乎?”大夫莫對。薳啓彊曰:“可。苟有其備,何故不可?恥匹夫不可以無備,況恥國乎?是以聖王務行禮,不求恥人。朝聘有珪,珪以為信。
[疏]“朝聘有珪”o正義曰:《周禮·典瑞》雲:“公執桓珪,侯執信珪,伯執躬珪,子執穀璧,男執蒲璧。以朝覲宗遇會同於王,諸侯相見亦如之。”是朝有珪也。又曰:“綠珪璋璧琮,以覜聘。”是聘有珪也。聘用珪璧,其飾雖與君同,其長降君一等。《聘禮》記曰:“所以朝天子,珪與繅皆九寸。問諸侯,朱綠繅八寸。”問即聘也。鄭玄雲:“九寸,上公之珪也。於天子曰朝,於諸侯曰問,記之於聘,文互相備。”鄭雲“互相備”者,言諸侯相朝,與朝天子同也;遣使聘天子,與諸侯同也。彼《典瑞》及《聘禮》記聘圭八寸,據上公為文耳。公之使既降公一等,知侯伯之使,當瑑圭六寸;子男之使,當瑑璧四寸。《考工記·玉人》雲:“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亦謂上公之聘也。其實子男君臣用璧,雲“朝聘有珪”者,據公侯伯言之。
o注“珪以為信”o正義曰:鄭玄《典瑞》注云:“人執以見曰瑞。禮神曰器。瑞,符信也。”用珪朝聘,所以為信,故執之。
享覜有璋,享,饗也。覜,見也。既朝聘而享見也。臣為君使執璋。o覜,他吊反,徐他彫反。璋音章。享、饗,並許丈反。鄭、服皆以享為獻耳。見,賢遍反,下同。臣為,於偽反。使,所吏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