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爺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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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進爵之外,加官似乎不太可能。我本身是擔任軍職,位階更是已經升到萬騎長的尊位,但現在阿里布達軍部卻是有位無職,每個帶兵的實權官職,都沒有缺位,我即使立下了功績。

也不可能給我委職任命,所以任我之前在兩次戰役中立下大功,也只是加我的爵位與官階,並沒有實際派軍隊給我,而是讓我以特別使者的身分,到國外去搜尋財寶,可是無所謂,當大官並不是我的興趣所在。

特別是當個手握重兵的軍官。王都裡的貴族一堆,武官見了都要低頭,沒有什麼地位與實權,如果是到外省或是邊疆。

雖然威風八面,呼風喚雨,可是以我的背景,父子兩人都在國內帶兵,肯定會被盯得死死,稍為亂來立刻就會被彈劾。所以,我很滿意自己目前的處境,只要能被招回王都享福,有沒有加官晉爵都無所謂。

“咦?你真的是這麼想嗎?”當我說出自己對未來的預測,在旁邊揮舞著那柄“重”劍的大叔,很訝異地看著我。

“怎麼樣?這很奇怪嗎?又不是每個人都很喜歡當官,既然有野心的人,當然也有無大志的人,比起過那種朝不保夕的子,我還寧願混吃等死,安安樂樂。”

“說得倒也是,可是與其那樣,你要不要考慮繼續你目前的工作,當個珍寶獵人算了。”茅延安道:“珍寶追跡者是男人的夢想啊,自由不羈,跡在高山之顛、窮絕海底、大荒天涯,與價值連城的珍寶為伍,白天接觸各種秘笈與奇珍,晚上就笑擁醇酒美人,一擲千金,有什麼工作比這更快活?

我看你在南蠻混得不錯,以後辭官不幹,大可專心幹珍寶獵人。”

“你吹的牛皮倒是中聽,就可惜不切實際,這種生活刀光劍影,水裡來火裡去,有什麼好的?”我搖頭道:“珍寶獵人是絕對不幹,兼差噹噹珍寶商人,那倒是可以考慮考慮。”阿雪抱著紫羅蘭玩要,從旁邊了一句,問道:“師父,這兩個之間有什麼差別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蠻混了這麼久,還不清楚這個?”看她一臉茫然,我不得不嘆氣解釋。現今的大地諸國,從文明大國金雀花聯邦,到靈之國索藍西亞,只要有貴族的地方,就可以見到他們彼此競誇豪奢的作風。

比出入排場、比莊園規模、比嬌美妾、比名駒華車,貴族們努力在各個方面展現自己的財力與氣派。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這一點無論是哪個種族,都是一樣。

長期處在富裕環境,涵養數代下來的氣質與貴氣,不是普通的暴發鉅富可比擬。這些出身世家的貴族富商們,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帳冊比闊,就只好表現在周身的一舉一動上。

這種比誇豪奢的競賽,看在尋常百眼裡,當然是只有悲嘆憤恨的份,可是有時候,這種作風也有尋常人不知道的好處。在外場合上,一國之君往往藉著豪華的排場,向外國與臣下展示實力,成功的話,就可以起到震懾作用,將一場刀兵干戈消於無形。

同樣的情形,也適用於王公大臣、地方領主、軍部重將的身上,很多人不見得喜歡奢華,但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中,除非像我那變態的老爸那樣,真是底子硬到極點,無須張揚,不然如果不擺排場,張揚聲勢,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擠,甚至連下頭的人也會造反。

“嗯,可是,那樣和珍寶商人有什麼關係啊?”

“傻女人,這種比賽其實是很無聊的,你擺出一百輛豪華馬車,我就開出兩百輛。你亮出千斤黃金,我就亮出兩千斤珠寶。”我道:“可是,當有人把萬斤黃金疊堆如山的時候,那就已經不是誇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會訕笑說沒品味、沒智商。”

“喔,那要比什麼?”

“對啊,當單純灑金子已經沒意義,當財富已經不足以彰顯身分,又該比些什麼呢?”我引用一句珍寶商人常常掛在嘴邊的名言,道:“世上價值最珍貴者,莫逾稀者。”所謂的珍寶生意,涵義很廣,從礦石、香料、藥材、皮、藝術品,甚至是生物、死體買賣,都在範圍之內。

但是大體來說,都是由一些尚未開發的大荒之地,將本國所罕見的東西運回國。大體上來說,男孩子這種生物對夢想、冒險部有一種天生的憧憬,普通財貨不足以引權貴眼光。

但是那些來自蠻荒秘境的珍寶,在那些足跡不離開自家豪華莊園的貴族來說,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儕誇耀。起先是一些質地古怪的寶石、金銀,再來是以壯陽效果為主的神奇藥草,貴族們願意為了這些東西揮金如土。

而後,當腦筋動得快的商人,嗅到了這股商機,從大地的蠻荒地帶,把一些之前不引人注意的東西大量運回國內,這股商就正式開始了“一些金屬、石材,被意外發現了鑄造方面的價值,引發了新的技術革命,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資產家。

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應用到戰場上,帶來了更大的商機,間接也造成廠鑄煉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場活躍。”我道:“當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戰場遺蹟,找到失落於歷史上的神兵利器,轉手賣出致富,七輩子都不愁吃穿。”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個時代都有。能夠一出道就擁有一柄神兵利器,或是有著異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減少三十年奮鬥的,對於那些手裡沒有真材實料,卻不得不任軍職立功、以繼承爵位的貴族來說,這是最有利的護身符。

追逐著各種珍寶傳聞,嘗試在沙堆裡頭淘金的人,通稱為珍寶追跡者。其中,本身並不進行冒險、旅行的工作,單純是在珍寶市場裡買賣獲利的商家,被稱為珍寶商人,而實地進行冒險與挖掘工作的追跡者,則被冠上獵人的稱號。

所謂未開發的大荒之境,充滿著各種危險,像是獸人們居住的芰裡,普通人類進去就被轟殺,頂多只能在南蠻其他區域作賣賣,唯有真正有實力、武藝高強的人,才能夠全身而退,在芰裡取得珍寶。

珍寶中不乏異獸的身體組織,像是龍之魄、鳳血魂這類的異寶,如果沒有搏殺巨獸的實力,剛近身就破一腳踏扁,談什麼取得珍寶?

在目前有紀錄的各種珍寶排行中,最頂級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險,就是虛渺不實,並非單純靠易就能構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細密,又有通天本領的珍寶獵人,才有辦法曠費時地追尋。

當然只要一轉手,賺到的鉅富,也是難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頂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寶獵人為業。

“好…好漫的覺喔。”阿雪喜道:“師父,我們再去尋寶吧,這次就回阿里布達去尋寶好嗎?”茅延安點頭道:“年輕人應該有點志氣才對啊,幹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嗎?萬獸武尊沒成名時幹過一段時間的珍寶獵人,聽說就連黑龍王也是挖掘到海盜的大寶藏,才建立黑龍會的,幾個很有名的大魔導師,都曾經花過一段時間尋寶來進行修業喔。”這我倒是知道,幾所大規模的魔導學院,都有要求學生在結業離校後,進行類似修業,以一年為期,出一個c級以上的珍寶,作為取得畢業證明的憑證,只是大部分的學生都不願意冒險找珍寶。

而是打工賺錢從珍寶市場買來差。

“我自問沒這種本事,也沒強大的武功,當珍寶獵人一定穩死的。”我搖頭道。

“搞清楚,我們這次能夠生離芰裡,是靠旁邊的護身符夠強,還有大叔你的石頭帽,並不是真本事,別被勝利給衝昏頭了。”

“別人說這話可以,你說我就不能苟同了。”茅延安道:“雖然萬獸尊者、黑龍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歷史上,最具傳奇的珍寶獵人卻另有其人。”

“哦?什麼人那麼猖狂啊?”

“就是你…的爺爺,蘭特·法雷爾。”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還真是忘記了。

爺爺年輕時遊歷大地,進行武道修業,確實幹過一段時間的珍寶獵人。我的變態老爸,練的是家傳武學,位列當今世上五大最強者之一,身為他老子的蘭特爺爺,武功自然也是驚世駭俗。

更拽的是,他生對了時代,那時候大地上沒有什麼高手,在缺乏同級數競爭者的優勢下,有二十年的時間,他是世所公認的天下無敵。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蘭特爺爺的風之名更是傳後世。號稱“天下第一種馬”蘭特爺爺的冒險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觸到的每個美人,都有過一夜至數夜不等的情緣,對象複雜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後,開始在每夜醒來時懊惱不已。

因為枕畔那個有些眼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與他有過一夕之緣。與之糜爛的生活成正比,據說蘭特爺爺當時所取得的珍寶與財富,足以讓現今任何一國王室眼紅如熾。

不過,歷代法雷爾家的主人,都不怎麼為後代子孫著想,爺爺的財產,在他的冒險生涯中揮霍殆盡。價值連城的珍寶,往往就隨手送給被他奪走處子元紅的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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