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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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佐松說,連李百義都放心了,你們還有什麼不放心的呢?

黑漢說,好,好吧。

第二天上午,他們上了火車,留下了一大堆吃的用的,包括好幾把他們親手做的不容易折斷的布扇,在監獄裡有時用的東西壞了,好幾天換不著。

老六把他們送上火車回來,建議要利用現在失蹤案調查的好時機,做通王法官的工作。

現在是個機會。老六說,我今天晚上去找王法官。

陳佐松說,這樣要壞事兒,現在的情形對我們是有利的。

他問李好,好好,你什麼想法?

李好說,我只要他不死。

大家沉默了…當天晚上,老六自作主張找了王法官。

王法官住在法院宿舍的三樓。老六帶了六萬元現金,藏在一條中華煙裡。王法官見到他,就知道他為什麼而來。他認識老六,當初他的案子就是他經手辦的。後來也在不同場合見過面。

老六說,王老,你知道我的來意。我不拐彎子,因為要救命。

王法官說,好,不拐彎子好。

老六說,李百義是個好人。

王法官說,法律不管他是不是好人,要看有沒有罪。

老六說,罪是有,有大有小,看大看小。

王法官笑了,我第一回聽說,罪還有看大看小。

老六解釋,你看,罪本來是七年,律師一辯,變五年。合議庭一議,變三年。

原來是這個意思。王法官說,那你看,李百義的罪是大是小?

老六不吱聲了,只是笑。他說,這就要看您和合議庭的結果了。

王法官嘆了口氣。不說話了。一會兒,他拿起那條煙來,掂了掂,說,這條煙可真沉哪。

老六說,王老,你自己看看,李百義是不是好人?您不要聽我們說,您自己說?

王法官說,如果說李百義是好人,我更不能拿你這東西了,我拿了你這東西,不單是貪贓枉法的問題,是昧良心的問題。

老六說,您不收,我心裡哪有底啊。

王法官說,拿了你這東西,我心裡就沒底了,我這樣告訴你吧,我就是願意拿千千萬萬人的東西,也不拿李百義的東西,懂了吧?

老六回到旅館,把情況說明。陳佐松向他發火,幸虧法官沒收東西,估計也不會說出去,否則又加了行賄的罪名。

老六說,奇怪了,他們都硬是不收李百義的東西,說只要是李百義的,什麼也不能收。

遊德龍說,是不是李百義從前打土豪的名氣太大了,誰都怕。

老六說,我看不像,王法官像是被李百義動了。

孫民終於熬不住了。這一週他彷彿活在一個黑裡。雖然他是自由的,卻有千萬條繩子綁在身上。他體會到了在逃犯的覺:在白天行走,卻好像在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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