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跡到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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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頭馬來說,樂趣是她又一個不可缺失的家。而對於樂趣社區的網民們來說“大頭馬”是個人氣很旺的id,她可愛又外加一點點神秘。
兔子和我媽在一間辦公室,也是副刊編輯,她編一個小資版面,人看起來也有點小資兮兮的。
她沒事也喜歡上網,看我在辦公室的電腦前拖著鼠標在網上不耐煩地瞎逛,就指點我去一個社區。
“樂趣,不錯!”她告訴我。
我進去一看,的確高手雲集,甚合我心,於是註冊。
從此“大頭馬”就開始了跡“樂趣”的
子。
我媽對我們時常在社區灌水發貼的行為不屑一顧,她認為有那時間不如在家裡寫寫小說或散文,再不濟考慮一下搞個什麼報紙版面也好。
“網絡的作用不過是發發郵件、看看股票行情、瀏覽新聞而已。”我媽振振有辭地對我說。
唉,我也不和她多說,因為她怎麼能夠體會到當你敲好一段文字,然後點擊“發送”時的那種快呢?這種
覺,和你把稿件發到編輯信箱時,是完全不一樣的!
我爸知道我喜歡去樂趣後,奇怪地問我為什麼不去那些少兒網站。
“聽說現在有個什麼…網站,裡面的文章不要太好看…”他還神秘兮兮地告訴我。
“去過了,那些網站都好幼稚。”我丟下一句話,就進自己的房間上樂趣。
我從小就是這樣——喜歡和成年人廝混在一堆;在網上,乾脆就冒充一大齡女青年,這樣很過癮。
在樂趣發了幾張帖,又灌了幾次水,我的身份就引起了網友的興趣和猜測,我心裡有點發慌,因為我決不希望大家知道我是個小孩。
偏偏我媽有一天忽發靈,說要組一個關於網絡的版面,她讓我在樂趣替她發個徵稿啟事。她求我的時候,我心裡不免有著小小的得意——嘿,到底還是看出網絡的好處來了吧!
二話沒說,發了一個帖到樂趣——[公告]大家快來投稿啊!
呵呵,我有一朋友是東南晨報一編輯。最近想一專欄關於網絡方面的。聽說樂趣高手雲集便託我來向大家約稿,歡
大家踴躍投稿。
主題:我和網絡投稿請至:shirleybhmyahoo。
要求:只要與網絡有關即可。稿費從優另:別以為我是開玩笑的,我的擔保人就是兔子又另:兔子你若不相信自己去問那編輯好了沒想到,第二天上去看,沒人翻它!啊啊,一定是把我當騙子了。趕快再發一帖——再次強調,我是認真的…
數小時後終於有一個人開始回應——mm把稿酬都寫出來吧…不說清楚大家都不知道改怎麼寫…有沒有什麼例文?
我看了很失望——好象都沒什麼熱情啊。
可惡的是,兔子居然跟了一張這樣的帖公然拆我的臺——我什麼時候成你的擔保人了?我證明,這個叫大頭馬的人坑蒙拐騙無惡不作油鹽不進百毒不侵,大家千萬不要上她的當,不然必蒙受原本可以避免的損失。
有個叫做“花七七”的更是添油加醋地來毀我——看來妹妹真是名聲在外!坑蒙拐騙無惡不作油鹽不進百毒不侵…真是非滾刀可比!小小年紀有此道行,可見頗有
緣!不知在何處修行?
我急著臉跟帖問他——怎麼是小小年紀?暈…
馬上有人跳起來笑我——呵呵,不打自招,果然…
汗顏!
不僅約稿失敗,而且,恐怕連我的真實身份也快要暴了!
樂趣論母上網後不久,已不滿足於在網上瞎灌水了,看到兔子把自己寫的小資文章貼上去後,人氣很旺的樣子,自己也忍不住躍躍試起來。
然而那時信心還是不太夠。
怎麼說呢?因為從小到現在,我寫的作文沒一篇被老師欣賞過,作文分數也總是在六、七十分之間遊走,所以就養成了自己有點自卑的心理。
不過轉念一想,管它孃的,反正寫得再爛別人也不知道大頭馬是何方神聖!
於是就戰戰兢兢地敲出了一篇——《我的母親》。
現在看起來,這題目也太老套了。
內容如下——坦白的說,我的母親是農民出身,據她所說,她小時侯乾的也是放羊餵豬之類的活,因此童年的鄉村生活便成了她對我孩提時代說教的極好例子。母親小時侯家裡很窮,兄弟姐妹有五個,她排最小,也是父母最疼愛的一個,不知道這是不是她後勤奮好學的一個關鍵因素。母親確實很勤奮,也很聰明,這種聰明在她初中以前完全看不見,後來中考她卻是全縣理科第一!著實讓人大跌眼睛。
母親大學畢業後當了醫生,其實母親才華橫溢,當醫生只能將一個人才活埋在腫瘤之下。幸而母親後來又棄醫從文,這份工作才是真正適合她的。
我總抱怨母親的服裝能不能稍微跟時尚搭點邊,走在時尚的最前頭我是不指望了,但最起碼也別拖後腿。母親對我的那一套理論也總是不置可否,直到身邊同我站在統一戰線的朋友多了起來她才幡然悔悟。
於是衣服變的怪異起來,眼鏡也換了副帶的,我暗想,她這身打扮不知被多少重案組盯過呢。最苦不堪言的是我,我兩走在大街上,整一黑社會老大身後再跟一小混混。
雖然外表有了明顯的進步,但對於我的“給個理由先”她完全不欣賞(我懷疑她是聽不懂)。她也從不涉足無厘頭搞笑之類的東西,因此,光從文章上來看就知道她和我完全是兩個時代的人。
母親也不擅長寫小資文章,因為她本身就不是一個小資,不過她的文章總有她的風格。最近她又搗鼓起了小說,在此,我衷心的祝她:%¥#?—*(導演:咔!你在說什麼呢?!對不起,導演,我忘詞了,再來一便行嗎?)我故意把語氣搞得老氣橫秋的,意在混淆視聽,讓人覺這是個成年人在議論母親。
發到樂趣上之後,我就上去睡覺了。
中午放學到了我媽辦公室,習慣地進入樂趣,一眼就看到自己的帖子在那裡,這才想起來還有這回事。
估計沒人翻吧?
我多少有點慌亂地點擊開,呵呵,居然有34人翻了,小小地動了一下。
還有給評論的——“殺手!”[千層雪]“這個‘大馬頭’筆鋒不錯啊!”[小瓦工]“大頭馬,這篇文章是寫得不錯,只是還差一點火候啊。”[小空兒]“給你個小星星,讓馬頭大虛榮一下…”[匪君子]匪君子讓我有些緊張,他似乎知道我的身份,但我不知道他是誰。我不聲
,回了一張帖給各位——注意注意:是大頭馬,不是大馬頭,也不是馬頭大。
下網的時候,我心裡不免有些躊躇滿志的覺——這是我的文章第一次受人追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