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酒後接吻引發嘔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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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喲,容熙,主人公改變形象了?”容熙是個子慢得出了名的漫畫家,她畫漫畫的時間比其他作者要多一倍,永遠是最後一個稿,把編輯抻得都沒脾氣了。雜誌社裡負責容熙稿件的吳編輯正在修理眼鏡,好像世界上沒有比這更重要的事情了似的。吳編輯接過容熙遞過來的稿子,發現與往常不大一樣。

“這回,主人公是個染著金髮,戴著耳環的長髮青年了?你不是不喜歡這種形象嗎?”聽到吳編輯的話,容熙的心裡隱隱有些刺痛,勉強擠出一絲微笑。

“從作者的角度說,我想給讀者帶來一些新鮮氣息。是不是看著有點彆扭啊?”吳編輯和容熙一樣,都戴著高度近視眼鏡,在雜誌社裡,大家都說吳編輯和容熙是“四眼姊妹”吳編輯聽到容熙的回答,一個勁搖頭。

“一點也不彆扭!你的想法非常好!老實說,容熙你也是個很有天分的漫畫家,可是以前你筆下的男總像是從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難免給人厭煩的覺。”編輯尖銳的批評像一把刀子在容熙的心上。坦白說,容熙至今為止刻畫的所有男主人公都是以鎮宇為原型的。當漫畫家四年了,自己把繪畫當成一件很快樂的事情,可對於看漫畫的編輯來說,卻漫長而痛苦。哎。

“你很滿意這個男主人公吧?最近,這種類型的男人很受小男生小女生的歡啊!這個男的不會是你的男朋友吧?”面對吳編輯的想像力,容熙使勁搖頭,頭髮都快飛起來了,她斬釘截鐵地否認說:“不·是!絕·對·不·是!”絕對不是!只不過周圍所有的人都做過漫畫的主人公了,作為消遣,我就把同住的那傢伙也畫了進來。吳編輯,你竟然說他是我男朋友!誰會做這種自取滅亡的傻事啊!

吳編輯盯著容熙,好像不相信容熙的堅毅否定。當吳編輯翻到漫畫最後一章時,皺起了眉頭。

“強烈的否定就是肯定…有點可疑,不過嘛…哦?容熙,這個金髮男子最後竟然死了?”吳編輯好不容易才看到一個有魅力的人物,非常喜歡,可沒過一會,他怎麼就這麼突然死了呢?

看到吳編輯不滿的表情,容熙得意洋洋地微笑著,她簡單利索地回答:“是的,他的的確確是死了!因為那傢伙是個惡。”可以說,漫畫家除了稿的時候,幾乎沒有時間外出,所以容熙每次去出版社,都要拼命逛街,雖然還沒有男朋友把自己叫出來約會。漫畫家是白天睡覺,晚上趕稿子的夜貓子,但他們也覺得在撒滿陽光的街道上散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容熙在路上看了一會婚紗秀,突然對著櫥窗,仔細打量起自己的面孔。

透過櫥窗,容熙看到一個眼窩深陷、上了年紀的老女人正盯著自己。容熙已經記不得自己上次去美容院做頭髮是什麼時候的事情了,現在頭髮因為太長時間沒有打理,開始變得邋里邋遢,看上去活像只沒有主的狗。櫥窗裡是一張沒有化妝的蒼白麵孔,加上這幾天趕稿子睡眠不足,臉上佈滿了斑點和痘痘,就像百歲老人的臉龐。

容熙實在不願意承認櫥窗透出的這張恐怖的臉就是自己的面龐。她用手指輕輕‮摩撫‬著自己蒼白的面頰,自言自語:“天啊,難道真的是‘殭屍’嗎?”那傢伙沒有說錯,的確,這副樣子就是不折不扣的殭屍,事實如此。這個樣子下去可不行,我才二十八歲,還應該是年輕姑娘呢,就算獨身也有義務好好吃飯好好活著。我不是殭屍。我不是殭屍。現在還不是。應該不是的。

“熙媛說得對!女人改變形象並沒有罪過!我應該好吃好喝好好活著,等待命運的安排,遇到一個比鎮宇更好的男人!”然後,容熙深一口氣,用力推開美容院的大門,走了進去。

“嗯,請問您現在有時間嗎?”這真是充分證明了她已經改頭換面,不是殭屍了,雖然這種改變價格昂貴,錢包頓時癟了下去。但是剛離開美容院五分鐘,容熙就遇到了故意搭話的男人。

開始,那男人搭話的時候,容熙不相信他是在和自己講話,就沒有回答。到目前為止,容熙每次軟弱無力地上街時,上前搭話的男人總是一副詭異的嘴臉。

“您真是天生的福相啊!不知您對氣或者道有沒有興趣呢?”都是些這樣的人。

但是,當這個男人再次詢問有沒有時間的時候,容熙看了看左右,確信他是在和自己說話,一下子變得驚恐不安。

“您是在和我說話嗎?”

“這裡能夠引起我的注意,值得我打招呼的美女只有您一位吧?”這是男人勾引女人時常常使用的開場白,他面容清秀,誘騙女大多能夠得手。雖然這小子無法與鎮宇,還有鎮宇那個寶貝弟弟相提並論,但那是因為明家兄弟倆的相貌太超凡脫俗了,本沒有人能與他們相比所致。

萬歲!畢業快五年了,還是頭一次遇到跟著我的帥哥!開心啊!

看到容熙臉上浮現出笑容,男人以為自己的誘惑成功了。容熙卻說:“非常謝您邀請我,但是我不能答應您,我已經有約在先了。”容熙真的很謝這個盯上自己的男人,他證明了於容熙還沒有完蛋,喚起了容熙可以作為女人活個十年、二十年的信心。但是,另一方面,容熙完全,絕對沒有意思要跟見一個女人就勾引一個女人的花花公子喝咖啡吃飯。

可是,問題是事情並沒有到此打住。男人聽完容熙的回答,好像被誰用大榔頭砸了一下頭,他開始繼續尾隨容熙,就像附在磁鐵上的鐵片,或者是粘在鞋底上的口香糖。男人一直跟著容熙從鍾路三街走到了明

“喂,你這人怎麼回事啊!你這小子是不是纏上我了啊?”他們這種奇怪的同行持續了相當長的時間,直到容熙發現了正在明大街正中央大跳特跳hip-hop街舞的善宇。

男人已經跟著容熙走了一個多小時,充分顯示了充當狗仔隊的潛質。容熙為了甩掉他,就故意往人多的地方走。容熙就這樣走到了明入口處的服裝商家附近,一個臨時搭建的舞臺前,那裡人山人海。

哪個明星來了?怎麼這麼多人圍觀啊?

真是有諷刺意味,容熙拼命往人堆裡鑽,目的卻是為了逃避人的追趕。如果是平時,容熙會非常厭惡這種擁擠的環境,可現在為了甩開狗仔隊似的男人,她沒有別的選擇了。此時,容熙深切體會到了身材小巧玲瓏的好處,可以從人縫裡輕鬆地鑽進去。

最後,容熙終於擠到了人群的最前邊,不過,透過隱形眼鏡的清晰世界,她看到的人卻是…

他怎麼在這兒啊?

他,就是明善宇。

容熙一眼就認出了善宇,不,與其說一眼認出了他,倒不如說他異常扎眼,直接映入了容熙的眼簾更恰當。容熙今早出門去出版社的時候,善宇還在睡夢中,所以對他現在身穿的服裝有些陌生。

善宇金褐的長髮上裹著紅的海盜型頭巾,耳朵上除了容熙以前見過的耳環外,還多加了一個骷髏模樣的耳環,身穿的皮外套已經脫了下來扔在舞臺上,雖然現在儼然是嚴冬時節,但他仍舊穿著那條破爛不堪的牛仔褲,腳上是花裡胡哨的高幫靴。

在這家年輕人鍾愛的服裝店前面搭建的臨時舞臺上,夢想成為舞蹈家的孩子們,以及逛街一時興起的業餘舞者正在即興表演。現在,善宇在舞臺上踏著高難度的舞蹈節奏,輕快地起舞,人們被這個高大帥氣的男孩子夢幻般的舞蹈動作深深引,紛紛把目光集中到善宇的身上。合著哐哐作響的音樂聲,善宇暢自如地伸手踢腿,旋轉部,舞動身體,善宇身上散發出的自由奔放的氣息好像染了圍觀的人群。他是一個像風一樣傳播自由的人,這就是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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