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1情人節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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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一年多前的情人節吧,冬末的陽光慵懶地灑在路面上,我站在清溪區那塊鏽跡斑斑的公站牌前,稀薄而柔和的光線給站牌鋪上淡淡金
,記憶中有種很微妙的美
。
我的大腦裡一直留存著那一天的畫面。
我並不總是一個記憶力很好的人。但那一天發生的――從我站在暖洋洋的陽光裡打著哈欠候車,到最後站在暖洋洋的十字路口捧著一顆怦怦跳的心目送某個人的背影離開――每一分每一秒,在某個我百無聊賴突然想總結過去十七年有過哪些奇妙的子的時刻(大部分都是發現了某種好吃到逆天的美食或者英語奇蹟般地沒有拉班級後腿),都會突然浮現在腦海裡。
那天的情形大概是這樣的――美好的節,美好的陽光,美好的氣氛…
我站在公站牌下,耳際循環著fiewok樂團深情款款演唱的《如果》,突然想到了一個問題:有些人有些事,是不是一輩子就一次機會能夠相遇?
偶遇,擦肩而過,各安天涯,然後呢?
偶遇,奇蹟發生,千迴百轉,如果能在一起,然後,又會是怎樣?
作為一個每天剛吃過早飯就開始想中飯、吃完了中飯就開始想晚飯吃什麼的人,生活的意義除了做完一套又一套的試卷,就是挖掘校園方圓十里街頭巷尾內的各美食,突然開始思考和愛情有關的命題,用菲芳的話來說,無疑是從猴子進化到人類的偉大勝利。
而這個過程的催化劑,在fiewok樂團的頭號粉絲菲芳看來,一定是因為我受到了fiewok聖樂的召。
而事實上,我只是太無聊了。手機裡順序逆序亂序循環的也就那要死不死的一首歌,都快魔音穿腦了,可公車連個鬼影都沒見到。
話說我為什麼要在甜洋溢的情人節來到這個死氣沉沉的破地方我也記不太清楚了,反正和情人無關。
清溪區。
我默唸公站牌上的名字,名字倒
好聽的,空氣清新環境優美也沒錯,唯一能稱得上談資的就是這裡有一家
神病院。也是啦,這麼偏僻的地方,即使有
神病人打算越獄也會在這荒郊野嶺
路。外面的世界好危險,還不如回到
神病院裡去。
我正胡思亂想著,公車終於千呼萬喚“死”出來了,人群攢動,我收起耳機,把手機草草地往口袋裡一
,一頭擠進車廂。
公車就像一個大罐頭,乘客就像在罐頭裡擠擠攘攘的沙丁魚。
大概是情人節的緣故,加上荒郊野外比較適合玩漫,車上有不少來清溪區遊玩的情侶,滿目嬌豔的紅玫瑰映著窗外灑進來的淡淡金光,車廂裡都
淌著夢幻的甜
氣息。
我低著頭艱難地在一對對黏膩著的情侶之間開出一條路,擠到一個靠窗的一個位置站好。
就在這一片潑墨似的嫣紅光影中,我的眼角餘光應到一簇特別的
彩。
我的心怦然一動――裝作不經意地瞟了一眼,果然在一片奼紫嫣紅中一眼驚見一抹清純的百合粉。
百合舒展著清雅的花瓣和修長的花枝,清麗的光華轉,讓它周圍爭豔得喧囂的火紅玫瑰都黯然失
。
我不好奇,想看看它的主人――那個在屬於玫瑰的情人節裡捧著一束百合的人――會是誰。
我順著輕輕搭在百合上的那隻修長的手臂往上打量,百合花的主人是個高高的男生,側影頎長帥氣,一身休閒的打扮在人群中亮眼卻不扎眼。
不知道是我直勾勾的目光讓他有所察覺,還是他剛好想在仄的空間裡活動一下身子,總之,他突然側過身來,在空氣中漫不經心浮游的目光緩緩定格在了…我身上?!
原本還為躲在暗處而沾沾自喜的我,像被突然曝在了
光下,只能幹瞪著一雙眼,越過人群和那雙陌生的眼睛對峙。
非常漂亮的一雙眼睛,像一泓平靜的湖水!
那雙眼睛沒帶什麼情緒,目光是淡漠甚至微涼的,這讓我想起不久前風林市難得一見的大雪,那種雪花紛揚的覺,含混著冰涼清新的氣息,卷著模糊的記憶朝我襲來…
我不自覺地哆嗦了一下,有種寒風冷不丁灌進脖子裡的覺。
但他天使般的面龐真的有種魔力,只一眼,就很難叫人再把視線移開,周圍的世界好像都成了陪襯。
本來以為是百合映亮了人,在他轉身的這一秒,我絕對相信是比花還漂亮的人點亮了百合。
其實我真的不是那種看到帥哥就犯花痴口水的人,一度被宿舍姐妹們全票通過“不是
取向有問題就
本是個男人”的晏鷗然我怎麼可能會在這種場合亂了陣腳?
只是,任誰看到這麼帥的男生,都要在內心驚呼一句驚為天人吧?
所以,十七年來終於在公車上經歷了在現實生活中也能被秒殺的我,而且還勇猛地和他對視了大概十幾秒。
好在即使被秒殺了,我也是一張面癱的臉,在十幾秒後從容地把臉別開。
老天拜託!我剛才的表情應該比較正常吧?!他沒發現我臉紅吧?!臉紅?臉紅只是因為玫瑰花反的紅光!
他剛才顯然比我表現得更平靜,不帶任何**彩地望向我,目光的確是投向我,但我卻不能確定他是否真的把我看在了眼裡,所以他應該沒有注意到我的臉紅了。
謝天謝地,剛才他的眼睛裡,沒有一般帥哥發現自己被偷瞄後的那點兒臭兮兮的自得。他應該是在我轉過頭的幾秒後,就很自然地把目光移開了。
窗外的風景迅速地倒退著,金的陽光跳耀在窗沿上,我嘴角抑制不住的微笑好像有點神經質,也不知道到底在興奮些什麼,旁邊一個穿得像水餃的猥瑣變態男人總往我這邊擠,我也好脾氣地退後一點退後一點再退後一點。
在快到我的目的地的時候,我還短暫地猶豫了一下,要不要多坐幾站路跟著那個帥哥下車,偷拍幾張照片拿回去騙宿舍那群灰常花痴的丫頭們,說這是我的男朋友,然後可以名正言順地抨擊她們惡俗的審美觀?
嘿嘿,開玩笑啦,我從來都是思想上的巨物行動上的侏儒。
下車的時候,我竟然還有點戀戀不捨,雖然說長這麼好看的一張臉不就是讓別人看的嘛,但我在車上一直沒好意思轉過頭去看他第二眼。幾乎是被公車上擁擠的人群給踹下車的我,只能在背對著絕塵而去的公
,自嘲地笑笑。
再見啦,我這不算豔遇的情人節豔遇。
有些人有些事,可能一輩子真的就一次機會能夠相遇吧。
我突然很想再聽一遍fiewok的《如果》,可就在把手進口袋的那一瞬間,心猛地一沉――口袋、口袋是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