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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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來的麻煩還不到我預估的一半。二十分局派來的兩名警察我都不認識,但就算認得,事情也不會進行得更加順利。我們在現場回答問題,然後跟他們回到西八十二街的分局去錄口供。現場的醫學證據似乎和我們的說法沒有任何牴觸。警察很快指出,錢斯應該一發現屍體就去報案,不過他們倒也沒因為他拖延時間跟他沒完沒了。不小心撞見屍體誰都會怕——就算你是皮條客,而她是女,畢竟這是紐約,一個各人自掃門前雪的大都會,怪的不是報案太晚,而是他願意報案。

我們到分局時,我相當輕鬆。早先我有點擔心,因為我想到他們可能會要搜身。我的外套是個小型的軍火庫,還藏有我從小巷那傢伙身上拿來的手槍和兩把刀子。這些刀子都不合法,那把槍的情況更嚴重、天知道它的來處。但我們做的還夠不上搜身,真讓人開心,我們沒有被搜身。

女自殺是常事。”喬·德金說“她們就愛幹這個,再說,這位已經有過紀錄。你看到手腕上的傷疤了吧?報告上說有幾年了。你可能不知道,服毒這方法,她在一年前就試過。她的一個女友把她送到聖克萊爾醫院洗胃。”

“紙條提到,她希望這回她服得夠多。類似這樣的話。”我們當時坐在石瓦餐廳——一家第十大道上的牛排館,它引不少約翰傑學院和中城北區分局的警察光顧。在這之前。我回過旅館。換了衣服,找到地方藏妥武器以及一部分錢,然後就接到他的電話,要我請他一頓。

“我才想起,應該趁早敲你一筆。”他說“總不能等到你那客戶所有的女人死光,而你的辦案錢越來越少。”他點了盤什錦烤,喝掉了兩瓶嘉士伯啤酒。我要了份牛排,配上咖啡。我們談了會兒桑妮的死,但沒談出什麼名堂。

他說:“要不是另外那個金頭髮被害。你都不會想到去多看它一眼。所有的醫學證據都指向自殺。淤血青紫,很容易解釋。她神志不清,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跌倒後撞翻東西。她倒在地板而不是上,道理完全一樣。淤血當然在所難免。她的指紋全在它們該在的地方——酒瓶、玻璃杯、藥罐子。紙條的筆跡也查出非她莫屬。如果你客戶的話可以採信,他發現她時,她反鎖在裡頭。門從裡面鎖住,鏈條帶上。你確定他沒撒謊?”

“我聽著像真話。”

“那她就是自殺的,這甚至跟兩個禮拜前達基的死都連得上。她們是朋友,她因為朋友發生不幸,非常沮喪。你看會有不是自殺的可能嗎?”我搖搖頭:“這種自殺最難假造。你能怎麼辦?拿漏斗把藥片強進她喉嚨?拿槍服?”

“你可以把藥溶掉,偷偷讓她服下。不過他們在她胃裡找到殘餘的安眠藥膠囊。所以忘了這事吧。的確是自殺。”我試著回想紐約的年自殺率,但連個合理的估算都猜不出來。德金也幫不上忙。真不清楚比率到底多高。是不是和其他所有現象一樣,只有上升趨勢?

他捧著咖啡說:“我找了兩個星河旅館的職員,清查今年年初以來他們所有的登記卡,挑出所有用印刷體簽寫的。沒一張能跟瓊斯的登記扯上關係。”

“其他旅館呢?”

“找不到符合的。是有一批叫瓊斯的人,這名字本來就很普通,但這些人全是簽名,用信用卡付賬,看來全都貨真價實。真是費時間。”

“抱歉。’“幹嗎?我做的事百分之九十是在費時間。你說的沒錯,是值得查查。如果這是個大案子,登上頭條新聞,有上頭的人施加壓力,不用你說我自己也會想到,而且我們會查遍紐約五個區所有的旅館。你怎麼樣?”

“我什麼怎麼樣?”

“達基的案了你有進展了嗎?”我得想想。

“沒有。”我回答。

“實在氣人。我再看一次檔案,知道是什麼讓我如鯁在喉嗎?那個前臺職員。”

“我談過的那個?”—槌學堂·e書小組—“那個是經理、副理之類的吧。我找的是讓兇手登記住宿的那個。現在有這麼個傢伙進來,名字用印刷體寫而不簽名、付的又是現金。這兩種做法都不尋常,對不?我是說,這年頭有誰會在旅館付現鈔?我不是說廉價連鎖旅館,我說的是你得花七、八十塊住一晚上的旅館。這年頭什麼都用塑料貨幣、信用卡什麼的,都這樣。這傢伙付的是現金,前臺職員竟然連個都沒記住。”

“你查過他底細?”他點點頭:“我昨晚跑去找他談。呱,是南美哪個國家來的小夥子。我跟他談的時候,他好像身處雲裡霧裡。兇手登記住宿時。他八成也是霧茫茫一片。我看他一輩子都活在霧裡。不知道他那些霧是哪裡來的,是用鼻孔的還是嘴巴的還是怎麼的,不過我想應該是老老實實賺的。你知道咱們這城裡有多少人整天都在雲裡霧裡?’“我懂你的意思。”

“你可以在午餐時間看到他們。辦公室的人,市中心、華爾街,不管在哪個區。全擠上街買毒品,午餐時間就坐在公園猛。這樣做事能有什麼效率?”

“不知道。”

“還有一大群癮君子,像這個自殺的女人。沒事使勁吃藥,你還不能說她犯法。毒品。”他嘆口氣,搖搖頭,撫平他暗的頭髮“咳,我需要的是白蘭地。”他說“如果你認為你的客戶可以負擔得起。”我到聖保羅教堂。剛好趕上聚會的最後十分鐘。我喝杯咖啡,吃塊餅乾,本沒聽別人在講什麼。我連名字都沒報,趁禱告時間偷偷溜掉。

我回到旅館,沒有留言。前臺告訴我。我有兩通電話,但對方都不願留名。我上樓回房,想理清我對桑妮自殺的覺。但到目前為止,我只覺到麻痺。我自式地不斷去想:如果我沒把和她的談話排到最後,或許可以及早發現,搞不好還可能說了或做了什麼叫她回心轉意。這麼想想不出結果。我在答錄機上跟她談過,她可以說些什麼,可是她沒有。畢竟,自殺,她已經試過至少兩次,而且很可能有過幾次沒有留下記錄。

什麼事情只要試得夠久,你就能摸對門路。

吃完早飯後,我去銀行存些錢,買張匯票。我到郵局把錢匯給安妮塔。我很少想到我兒子牙齒矯正的事,現在終於可以忘得一乾二淨。

我繼續走到聖保羅教堂,為桑妮點上一蠟燭。坐在教堂長椅上,我給自己幾分鐘時間回憶桑妮。沒有多少可供回憶的材料。我們勉強算是有一面之緣。我連她的長相都記不清楚,為她死的模樣把我對活的桑妮的微弱記憶推到一旁。

我突然想到我欠教堂一筆錢。錢斯給的費用除以十是兩百五,而我從想搶我錢那孩子身上拿的三百多塊,他們也該分到十分之一〔我不記得確實數字,所按二百五應該算是公平),那麼加起來我給他們兩百八十五,就兩清了。

但我已經把大部分的錢存進銀行。我皮夾還有幾百塊錢,如果捐給教堂兩百八十五的話,我可就要捉襟見肘了。我仔細估量不辭勞苦再跑一趟銀行的可行。突然,我這小把戲中的荒唐勁兒像一記重拳擊到我的腎臟。

我到底是在幹嘛?為什麼會自以為欠了誰錢?而我又是欠了誰?不是教堂,我不屬於任何教堂。我把我所得的十分之一捐給在恰當時機碰上的禮拜堂。

那麼,我到底是欠了誰的債?上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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