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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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可能已經太遲了。不管我傳不傳話。”

“早就太遲了。我來這兒之前,先去了城北。你知道羅亞爾·沃爾登?”

“當然,我認得羅亞爾。”

“我跟他談過。據說羅亞爾跟一些哥倫比亞來的人做過點小生意。”

“他會傳出去的。”

“男孩’丹尼說“他也是那圈子裡的。”

“所以他們可能已經知道了。不過你還是傳個話吧,比較保險。”

“保險。”他說“壽險的反義詞是什麼?”

“不知道,”

“死亡險。也許他們現在就等在外頭,馬修。”

“可能。”

“你打電話報警怎麼樣?他們會派輛車來,把你送到別處錄口供。這批雜種拿了納稅人的錢,也該做點事情了。”

“我要那個兇手。”我說“我要和他單挑。”

“你又不是拉丁人,哪來的這股蠻勁兒?”

“傳話吧,‘男孩’丹尼。”

“再坐一會兒。”他上身前傾,聲音壓低“你不想空手走出這兒吧?再坐一會兒,我拿樣東西給你。”

“我不用手槍。”

“不,當然不用。誰用得著呢?你可以奪走他的大砍刀,讓他把刀吃了,然後打斷他兩腿,把他扔在巷子裡,自生自滅。”

“好主意。”

“讓我給你拿把槍好嗎?”他直視我的眼睛“你已經有一把了,”他說“在身上,現在。對不對?”

“我從來不需要手槍。”我說。

那會兒我也不需要。走出頂尖酒吧時,我把手進口袋,摸著那把點三二的槍托和槍管。誰需要它?

這樣一把小槍本就沒多大威力。

尤其是你又沒法強迫自己扣下扳機。

我走在街上。還在下雨,但雨勢並沒有增大。我壓壓帽簷,仔細環顧四周。

水星轎車停在街對面。我認出它是因為它有皺褶的擋泥板。我站著沒動,那車開始發動引擎。水星已經掉了頭。朝我開來。綠燈亮了,我走到對街。

我把槍握在手裡,手在口袋裡。我的食指擱在扳機上,我還記得前不久扳機在我指下顫動的覺。

那時我也是在這條街上。

我繼續往市中心走去。我幾次越過肩膀朝後看,水星車直跟在我後頭保持著不到一個街區的距離。

我神經一直繃得很緊,到了以前我拔過槍的路段時尤其緊張,我忍不住頻頻回顧,等著看這輛車子斜向朝我衝來。有一回聽到嘎吱的剎車聲響,我不由自主打個突,這才發現那聲音起碼是兩個街區以外傳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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