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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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尼姆翻閱著筆記說“我們出乎意料地準確。讓我提醒大家一下我們究竟有多麼準確。”他停下來呷蘇格蘭威士忌加蘇打水,這是奧斯卡·奧布賴恩幾分鐘以前為他斟的。
這是星期天的下午。應法律總顧問的邀請“智囊團”人員在他家聚會,懶散地伸著四肢坐在一間簡易而舒適的花園房子裡。其他三位在接到尼姆的建議時,都表示願意合作,特別當聽說這是約·埃裡克·漢弗萊的意思,他們更是如此了。
奧布賴恩的這幢房子,坐落在海岸線上面的高處,俯臨一片海灘,面前展現出一派瑰麗的海濱風光。此刻,海面上白帆星羅棋佈,船上那些週末的遊客,在一股強勁的西風掀起的一陣白帽尖上不停地划著,時而穿風而駛,時而順
直下,奇蹟般地避免相互碰撞。
同前幾次聚會時一樣,有一架磁帶錄音機在旁邊錄音。
“據當時能夠得到的情報,”尼姆接著說“充其量不過是
枝大葉的情報,我們提出了一個假設;一個男人——‘x’——是‘自由之友’的頭目和智囊,他具有強烈的男
氣質,並很愛虛榮,同時他有一位知己女友同他緊密合作。我們還認為‘x’親自殺害了米爾菲爾德的兩名警衛,並且那個女人當時也在場。此外,我們還推斷那個女人可能是個禍
,並且造成‘x’的毀滅。”
“其中有些事情我已忘了,”特麗薩·範·伯倫進來說。
“老天爺作證,我們擊中了目標!”這位公眾關係部長,看上去還是在家度週末的那副懶散樣子。圓滾滾的身上套了件壓皺了的綠長袍。她的頭髮同往常一樣,亂蓬蓬的,可能是因為每當她思考問題的時候,總是用手指攏頭髮的緣故。她光著腳,破舊的涼鞋丟在椅子旁邊。
“是的,”尼姆承認“我知道。我要向你們諸位承認,我們沒有堅持下來,這是我的過錯。我想我失去了信心,然而我錯了。”尼姆決定對耶爾法官先生的影響隻字不提,因為他不過是發表了一種意見而已。
尼姆繼續說:“既然我們知道了‘x’的身分,而且知道許多關於他的情況。也許我們可以藉助同樣的思想方法來追尋他的下落。”尼姆停了下來,意識到那三雙眼睛正目不轉睛地盯著自己,然後補充說:“也許無濟於事。不過董事長認為我們應該試一試。”奧斯卡·奧布賴恩咕噥了一聲,取下了那支他一直在著的夾在厚嘴
中間的雪茄。空氣裡瀰漫著煙味,尼姆深
厭惡,但這是奧布賴恩的家,表示反對似乎不近情理。
“我願意試它一試,”律師說“我們從哪裡入手呢?”他穿了條灰的舊褲子,皮帶鬆鬆地系在他那凸起的肚子下面,身上穿件肥大的
線衫,光腳上套了雙平底便鞋。
“我準備了一份備忘錄,”尼姆說。他打開公文皮包,從中出幾份散發給大家。備忘錄扼要地歸納了自全國電力協會年會以來發表過的有關“自由之友”和喬戈斯·阿香博的全部資料,其中大部分材料摘自南希·莫利諾的報道。
尼姆等大家讀完後問道:“還有你們知道的而備忘錄裡沒有的材料要補充進去的嗎?”
“我可能有那麼一兩條,”哈里·倫敦自告奮勇地說。
今天,財產保衛部長見到尼姆時很冷淡,興許他還記得兩天前他們倆那番烈的爭辯。但是,在講話時,他的語調是正常的。
“我有朋友在司法部門。尼姆知道的,他們有時告訴我一些事兒。”同別人相反——其中包括穿著也很隨便的尼姆——倫敦的衣著可謂無懈可擊,他穿了條燙得筆的嗶嘰長褲,一件漿洗服貼的有四隻口袋的棉質長襯衫,還穿了雙和服裝相配的短襪,皮鞋閃閃發亮。
“報紙提到阿香博記過記,”倫敦說。
“而且這本記在他的文件堆裡找到了。這一點已寫上了。”他用指甲輕輕地彈了彈尼姆的備忘錄。
“這裡沒寫進去的就是迄今為止尚未透的
記內容。這是因為地方檢察官希望在審判阿香博時用它作證據。”範·伯倫問:“你見過那本
記嗎?”
“沒有。不過我看過一份靜電印刷的複製件。”尼姆暗暗思忖著,哈里·倫敦又跟平一樣,說起話來慢條斯理的,儼然是個老學究。
奧布賴恩不耐煩地問道:“好了,那鬼東西里有些什麼玩意?”
“我不記得。”大家顯然到失望,接著倫敦補充說:“至少,不全部記得”又勾起了大家的興趣。他停頓了一下,繼續說:“不過,從那個小子寫的東西里,你可以看出兩件事情。第一,他完全象我們大家估計的那樣愛虛榮,那樣狂妄,也許有過之而無不及。還有——你看了那裡面的混賬話,你馬上就可以得到這樣的印象——他有著一種你可以稱之為寫作的衝動。”
“成千上萬的其他人都有這種衝動,”範·伯倫說。
“就這些嗎?”
“對啦。”倫敦似乎洩氣了,於是,尼姆立即嘴說:“特斯,別小看那種情報。每一個細節都有用處。”
“跟我們說說,哈里,”奧斯卡·奧布賴恩說“那本記裡的筆跡,你還有印象嗎?”
“哪一方面?”
“嗯,那筆跡有特嗎?”財產保衛部長思索了一下。
“我可以說,有的。”
“我的意思是,”法律總顧問說“如果你從記的筆跡取個樣,然後從另一個地方又取來一個,把兩個筆跡進行對比,是否很容易地就可以看出來它們是同一個人寫的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啦,”倫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