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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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希真和美子又再度分手了,她要回到她的工作,東京的國際警探給她一段時間的公假,也給她很多的方便,使她能協助駱希真到別的國家去緝捕胡綺。

那是對駱希真的一種報答,事情辦完了,結果也還算圓滿,事情的發展引人無限慨,甚至於影向了他們渡假的心情,所以事情一結束,他們沒有多作逗留,直接搭飛機來到香港,美子沒有出關,又轉機飛回東京銷假去了。

駱希真帶了張胡綺臨死前的自白書,上面招認了她殺害餘金花與陳玲的經過和動機除了她自己的簽名之外,還有雷蒙和醫生,私家偵探畢萊士的簽名證實這封自白書的確是出於胡綺自己的供述。

胡綺死了,她所犯的罪也跟著消除了,她的自白書也使香港的警方結了案,使涉嫌的李志強得到了完全的清白,所以當他把自白書給李志強時,得到的是可以想像的,駱希真卻苦笑道:“你不必急著說謝謝,帶你看到了帳單後,能夠不昏倒,再表示高興也還來得及!”李志強笑道:“我不會昏倒的,這件案子能夠洗刷掉我的嫌疑,還我清白,即使叫我破產,我也是心甘情願的,因為我還可以賺回來,更何況餘金花的父親還提供了十萬元美金的緝兇獎金,津貼我的支出,我相信那至少可以彌補我三分之一的開支了!”駱希真笑笑道:“你倒是計算得十分確,我估計了一下全部的開支,差不多剛好是三十萬美金!”卓平在旁叮了一口氣道:“你出國差不多是一個月,花掉了三十萬美金,你可真能花費!”李志強道:“我向幸業士打過一封電報,請他估計了他們的花費,倒的確是花費了這麼多的錢,因為他們僱用了不少人,還加上在追緝行動中的許多財物的損失,阿真也沒有費,每一元錢都是該化的。”卓平道:“那你就得貼上二十萬元美金了,阿強,這等於是你一年的總收入呢,看來你又要多等一年才能娶老婆了,因為你預備的結婚費用,也正好是這個數字。”李志強嘆了口氣:“餘金花死了,我預定的結婚對象落了空,等我物到第二個對象,不知道是那一天的事,所以這倒耽誤不了我的事。”

“你如果有了下一個對象,馬上結婚也沒有關係,所有的費用都有人出了,不需要你負擔任何費用。”

“那一定是千代美子代墊的,我一定要還給她,阿真,你不必客氣,大家的情歸情,-帳一定要清楚!”卓平也道:“對的,阿真,親兄弟,明算帳,這是我們一向的原則,有的時候,我請你們幫忙,也要計算酬勞,就是這個道理,至於用到美子的錢,就更沒道理了。”駱希真道:“不是美子墊付的,東京國際警探准許美子實報實銷,負擔了十萬美金,老虎龐民提供了十萬美金作為尋回文件的報酬,本來我是打算要你也負擔三分之一的,既然有餘家提供的獎金,你就不必自掏包了。”李志強道:“東京國際警探是為了酬庸你對他們的幫助才負擔那筆開支的,那該是你的錢,還有老虎龐尼提供的獎金也該是你的,是你找回了他的文件。”駱希真黯然地搖頭道:“我之所以要追出國去,是為了陳玲,這個女孩子的死是我把她拖進去的,我對她有一種責任,使她死得瞑目的責任,因此,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她,你們明白嗎?”卓平和李志強都點點頭,他們都瞭解這種心情,陳玲是駱希真的朋友,雖然是很短時間的相聚,但他們卻是十分相知的朋友。

駱希真又嘆了一口氣:“所以這一次出國之行是我自己要去的,因此我也不能從中取得任何的報酬,這也是我的原則!”兩個人又點點頭,他們是多年相知的老友,不但瞭解也相互尊重彼此的原則,因此當駱希真如此說的時候,他們知道不必費什麼舌來跟他辯解了。

駱希真再度長嘆了一聲:“阿強,假如你到內咎,就買束鮮花在陳玲的墳上吧,整個事件中,只有她是個無辜的受害者。”李志強或許是表示自己真正的內咎,他買去的不是一束鮮花,而是一大籃的鮮花,那一籃鮮花可以蓋滿了整個長方形的墓頂。

三個男人在墳前默默地低頭垂立,心中在默禱著那一縷芳魂能夠早安息。

那是駱希真回來的第三天上午,駱希真要到陳玲的墳上向她報告案子的終結,李志強是義不容辭地陪著他來的,卓平則是基於兩人的友情陪著來的。

他實在很忙,所以默禱完畢後,他就道:“你們可以在這兒多耽一下,我要回到寫字樓去了。”李志強道:“你不是答應了,今天陪我們一天,中午到銅鑼灣吃海鮮的嗎!”

“中午我還是可以趕到,現在卻必須去處理一下事務,接見幾個客戶!”

“是很重要的客戶嗎?”

“那要從那一個角度看了,他們是我家中傭婦陳嫂的兒子陳大虎帶來的,有件法律上的事情想找我磋商。”

“陳大虎不是大鵬灣的漁民嗎?他們會有什麼事?”

“我也不清楚,他們世居在大鵬灣,有十幾戶在海邊的山坡下搭了簡單的木屋居住,土地是香港政府的公產。他們雖沒有產權,卻也已經居住了一兩百年了,現在有人要趕他們離開。”

“是什麼人要趕他們走路呢?”

“金少成,金氏企業的大老闆,他說已經取得了香港政府的承租權,承租下了那片土地。”李志強愕然地道:“金少成,那個密電子工業的大亨,他要一塊荒僻的漁村幹什麼?”

“他說,計劃在那兒建立一所研究中心,專門從事研究發展的工作。”

“把研究中心設在那個地方?”

“那個地方倒是頗為理想,研究中心的地形要隱秘,易於警戒,現在的產業間諜太厲害,可以說是無孔不入了,那兒的地方夠大,有水源供應,可以防止閒雜人等接近…”李志強道:“但是也不能把人家趕走呀!”卓平道:“是的,再者,他們祖居該地百多年了,祖墳也葬在附近,這一搬出去,連祖墳也要被挖走了,所以漁民們的反應並不太熱切,他們委託我去跟對方涉。”

“是要求多一點補償嗎?”卓平搖搖頭道:“這批漁民們都很純樸,他們很滿足現有的生活,他們要求是維持現狀,不要趕他們走。”

“這個要求可能被接受嗎?”

“很難,雖然地方很大,雙方是可以並存的,但是對方要求的隔絕閒人,而且獨佔那片港灣,所以不遷移是不可能的,最多隻能為他們多爭取一點補償,甚至於要求為他們解決工作的問題。”

“阿方,這種案子並不須要你親自出馬的,在你的事務所中,每個助手都能把事情做得很好。”

“是的,可是陳大虎他們只信任我,不是因為我是律師,而是因為他們把我當作朋友,不會被人買通來幫助對方,他們已經委請過兩個律師來代表了,結果都被對方買通了,反過來助他們撤離。”

“對方曾經買通過律師嗎?”

“有的,那兩個律師都收到了對方的一筆鉅款,結果反而站在金氏企業那方面去了。”

“可是你也沒有辦法幫助他們呀,最多隻能幫助他們多取得些補償,對方充分的理由,可以強行要他們撤離的。”

“我想還是可以舉出些理由,和對方談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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