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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初識楠姐是2012年。
那一年年初,剛剛畢業的我,經人介紹我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婆。
實習工作不理想的情況下,我隨父母的腳步,來到了華北的一座沿海的城市謀生。
當時就是奔著沿海城市發展較快,工作機遇較多而來。
但是作為一個職高專科畢業的學生,在一片本科、碩士的人群中掙扎的是那麼的無力。
在加上用工單位動輒最低本科三年工作經驗的要求,我的求職的過程可想而知。
一連好多天,我幾乎跑遍了這個城市的角角落落,參加了大大小小無數的人才應聘大會,就為得尋找一個工作的機會。
轉眼一個月的時間就過去了,每天的碰壁讓我心灰意冷,甚至打起了去我大學所在的城市謀生的想法。
我的大學所在的城市在內陸,相對於這裡來說,競爭力稍小一些。
但是我的這個想法,卻遭到了父母親的反對。
父母親的理由有二,其一,他們多年在外工作,多年沒有和我一起生活,他們不捨得剛回到身邊的兒子再次離開;其二,就是當時才剛認識的我老婆,也在這個沿海城市工作。
父母親怕我們兩人分開後這門親事就黃了。
所以在父母親的反對之下,我放棄的離開的打算,再次拿起簡歷走進了人海般的求職現場。
至於我為什麼沒有堅持離開,其實我就算回到我學校所在的城市,也沒有什麼好的去處,還不如在這裡碰碰運氣。
簡歷一份一份的遞出,要麼現場被退回,要麼面試完了,讓回家等沒有信息的結果……當我再次打起離開的注意的時候,終於有一家公司回了信息——我被錄取了!雖然工作地址在這個城市的另一個區,相距父母居住的地方甚遠,而且這個工作的各個方面也不盡人意,但是終歸是有了一個機會,讓我看到了生活的那麼一絲的希望。
參加工作後,因為質比較特殊,當班期間需要24小時隨時待命。
再加上距離父母租住的地方太遠,所以我選擇了住在公司安排的宿舍裡。
當然,在找工作和工作期間,我也沒有落下和當時還是女友的老婆之間的約會和。
只不過因為大家不再一個城區,見面的次數也不多,但是情的卻在穩步的提升之中。
娜姐是我工作大概三個月左右的時候認識的,那天正在工作的我,收到了qq的信息提示,打開之後發現有個女號碼加我好友。
隨手點開她的個人信息,上面標註她的年齡是34歲,就是本市人。
我點了同意,並禮貌的問候了兩句。
說來好笑,當時的我雖然因為某些原因已經告別了處男,但是卻從未談過戀愛,就連際的圈子裡面都沒有幾個女人。
和女人起來,我就是一個愣頭小子,往往就是直來直去的那麼幾句開場白。
好在對面的她並不介意,還不斷的挑起一些話題,能讓我們的聊天得以繼續!就這樣,在她的引導下,我們聊了很久。
而且我們聊天的進度很快,沒說多久,我們就互通了姓名等真實的信息。
我們互通姓名後,因為她名字裡有個「楠」字,所有她讓我稱呼她楠姐。
當然,楠姐肯定不是這個名字,我只是取了一個諧音。
後面我們又聊了很多,當天相互告別的時候,我甚至還有些意猶未盡。
現在想想自己當時還真是單純的有些傻,不明就裡的情況下沒,就把自己所有的信息全部端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