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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素材。......外行看熱鬧,據說內行給外行上課,有時候要命。
席澍清會答應代課其實不為別的,他到高校授課也有幾個月了,他只是想看看自己能不能控制好非科班普法課課堂的走向,這種嘗試對他的教學生涯未必不是件好事。
席澍清走進教室做好課前的準備後,掃視一圈,抬手看錶,等待上課。
直到開始上課了他的小花貓兒還沒到,他很不高興,拿著原授課老師提前給他的名冊表破天荒的準備親自點名,底下到了的同學們都是明眼人,火速互相通風報信,不一會兒就滿教室的人差不多都到齊了。
他慢慢悠悠的點完名,直到點完了喻熹都還沒到,他沒關機,不拿起手機一看,喻熹遲到了或
約也沒他給個解釋。這下子他就更不高興了,沉臉開始講課。
實用和接地氣是他這節課最大的看點。
據那個老師做的ppt,他需要講授的內容是民事證據。
與其說他在講證據法,還不如說他是在上語文課。
民間借貸合同是社會生活中最常見的合同之一,席澍清以此為切入點,講了借條和欠條的區別,以及如何書寫一份完整的借條。
一份完整的借條在民法上其實就是一份合同,因為它有當事人也就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簽名或手印,也有借款的內容,比如借多少錢、約定利息多少、借多久、還款方式等等。
當事人雙方達成合意,合同簽訂即成立。
民間借貸糾紛極其常見,現在法院裡的民庭高達60%的案件都是關於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的案件,這類案件為什麼多,有一大原因就是民間借貸和商業借貸不同,它很“草率”。
怎麼理解這草率二字呢,學理上有個名詞叫“不要式”。舉個例子,張三和李四好哥倆,張三找李四借十萬塊錢,李四十分信任他,於是二人連借條都沒寫一張,只是口頭約定了借錢和還錢的相關事宜,等李四把錢給到張三手上,他們哥倆之間的這份口頭借貸合同即刻成立生效。
也就是說,民間借貸合同不以簽訂書面形式的合同為生效要件,但如今是一個國民普遍陷入誠信危機,人與人之間信任缺失的時代,借十萬塊錢不打借條,這倆得是多好的關係啊。
一旦張三翻臉不認賬,李四空口無憑無證人他如何才能收回自己的十萬塊錢,保護自己的債權?這時候,如果有憑證有一張借條,如果有一份能直接證明借款事實存在的證據,那麼一切都好辦。
國人好面子,總認為咱哥倆誰跟誰啊,談錢傷情,老思想認為讓親朋好友打借條這是傷和氣傷
情的大事,於是很多人都選擇訂立口頭合同,這種行為在法律人看來,是極度不理智甚至愚蠢的行為。
借錢的時候都是大爺,催賬的時候個個都是孫子,空口無憑光靠著曾經那點脆弱的情的更是連孫子都不如。
“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國人。”這句話真的是魯迅先生說的。
所以,寫借條留證據真的很重要,它能避免很多事後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然而,寫了借條就一定能高枕無憂嗎,不一定。
畢竟咱老百姓也不是每個人都懂法,肯定不如一些律師、法務專業,咱每天的工作也不是起草合同、審合同或找合同裡的法律漏。
一般人有證據意識,但說實話,這種意識並不強。隨便找張紙,寫幾筆,留個字據,就算是留證據了。
席澍清先講了幾個語文常識,關於多音、多義字和漢語中的語言歧義。
我國的漢字文化博大深,在借條的書寫中,使用一個多音多義字,可能就會引發糾紛,釀成一筆不小的金錢損失。
席澍清展示了一個小案例。
a找好友b借了兩萬塊錢,並向b出具了借條一張。半年後a歸還了五千塊,於是要求b把原借條撕毀,b照做後,a就重新為b出具了一張新的借條:“a借b現金兩萬元,現還欠款五千元。”一張紙就這一句話,可能也是因為借款數額並不大,就寫得簡單糙,實踐中也有很多人都是這麼幹的,特別常見。
席澍清一直站在講臺一側,他真的用了講臺上的揚聲器,“同學們,大家能看出這張借條有什麼問題嗎?”
“老師!”有位看起來歡脫活潑,很喜歡跟老師互動的男同學舉手了,“我能!”席澍清看向他,“好,你說說。”這位同學站起來回答,“a借b,是指a把錢借給b,還是a找b借錢啊。”
“嗯,這是其中的一個問題。你想表達的是,這句話容易產生歧義,導致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混淆。”席澍清幫著那位同學組織語言。
“嗯嗯嗯,是的,還有還有,額......‘還’這個字是個多音多義字,讀hai或huan,在這張借條中,讀音不同解釋不同,也容易產生歧義。”
“嗯,點都找到了。好,請坐。”席澍清衝那位男同學淡淡一笑,以茲鼓勵,“讀huan時,意為已歸還,讀hai時意為尚欠,一字之差,表意相去甚遠。”席澍清繼續說:“a給b出具的新借條或許是想表明,他找b借了兩萬元,現在歸還了五千元,仍差一萬五千元未歸還。這當然是符合b本人的想法的,但我為什麼說是或許,因為我這是站在a本人誠實守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