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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自己與雁十三心態之間的差距。他深思一番,發覺如果這種事發生在自己身上,他可能早就崩潰了,本很難做到像雁十三一樣迅速調整好自己的心態,一邊賺錢一邊考慮鄉試的事。如果有人在自己面前提起這種事,他做不到像雁十三這樣心平氣和,不發瘋將對方打死就是好的了。

雁十三同樣很清楚這個道理,薛沉太重情,這是好事也是壞事。身為君王,須仁慈,卻也必須無情。重情好是好,但重過頭就容易壞事。

“雁哥兒我明白你說的是什麼意思。”薛沉著雁林留下的註釋,眉眼間有著濃烈的哀傷,“但是我做不到。我也想像源鴣愆和雁哥兒一樣,成為一個沉穩冷靜的人,但心裡靜不下來,覺得你們所有人都比我優秀,比別的人強也沒什麼可得意的,我不想輸,我不想比你們差。我想贏!我想超過你們!”

“你才十二歲,能管住自己已經很難得了。”雁十三沒說假話,十二歲的男孩子哪個不是滿天飛滿地跑的主,薛沉從小生活在安逸平靜的菩提村,與村裡的皮猴子們一起長大,卻還能耐得下心與他一連好幾天待在屋子裡讀書練字,不去張望和拒絕別人的邀請。

儘管他的血裡淌著皇家的無情與野心,卻也也因菩提村的寧靜而深埋,他已與普通人家的孩子沒什麼區別,唯一的差別也只是他早懂得很多。

但在這個最鬧騰的年紀,能壓制住愛玩的心,專心一意的讀書,可見其心堅定。

不過薛沉練的最多的還是字,畢竟他那字……著實是慘不忍睹,狗爬字都比他那字好看一百倍!也不曉得他是跟誰學的那一手獨異於人的狂草,從開頭一個字連到一排最後一個字,寫的龍飛鳳舞亂七八糟,讓人看了血都要吐出來,太他孃的費勁了!寫的什麼狗玩意!

為了不讓他費筆墨紙,雁十三直接領著薛沉在沙地上練字,省錢還不費。在雁十三看來,那些紙他寧可拿去燒火也不會給薛沉寫了糟蹋!

如果說薛沉是慘不忍睹的狗爬字。那原主的字就是行雲水般透著靈氣的小楷,寫的非常的漂亮。但這是原主冬練三九,夏練三伏,苦練多年才有的成績。

和後世一樣,歷朝歷代閱卷都是有嚴格的時間規定的,要求在一定時間內將所有考生的考卷閱批完畢。

就以符國為例,閱卷規定是十天,這十天裡還包括民彌封、謄錄、對讀的時間。期間的吃請又會用去不少時間,所以真正的閱卷時間相當緊張,不過三四天而已,因此符國的考官一般一天要閱卷二十多本試卷,多至三四十本。而普通閱卷人員要閱卷的卷子就更多了,所以大都是超負荷工作。

而古代並沒有現代電腦來輔助閱卷,閱卷人員本就沒有多餘的時間仔細閱讀每份試卷。

所以為了加快閱卷速度,按時完成朝廷規定的工作,閱卷人員也是想盡了辦法,而其中最主要的一個手段就是看“第一印象”,也就是重點看考生的頭場卷子,此即古人所謂的“止閱前場,又止閱書義”。

而第一印象大多以試卷頁面的整潔以及考生的字跡是否雅觀為前提。

一般情況下,如果考生的頭場卷考得好,閱卷得了高評語,基本榜上便有戲了,可如果頭場考砸了,即便是後兩場發揮的再好也可能名落孫山,所以符國的考生都特別看重頭場考場答題。

當雁十三看到薛沉那一□□爬字便如五雷轟頂一般,如果薛沉真的以這種字去答考卷,考官怕是看也不會認真看一眼,就是真的做的文章好又如何?薛沉這字本拿不出手!一溜串下來能看懂就是奇蹟了!

雁十三真心想不明白薛沉這字打哪兒學來的!

霖孃的字溫婉秀氣,是漂亮的一手簪花小楷。

雁林的字顏筋柳骨,猶如勁松般堅韌。

原主的字有幾分其父的韌,也帶著原主的個人的較為規矩的風格。

而原主與薛沉皆在鎮上同一個學院聽學,兩人的夫子恰巧也是同一人,可那位先生的字也是溫潤而澤,好看的緊。

怎麼他們所有人的字都很正常,就薛沉的字“變了異”?

開場卷實在是太重要,雁十三十分不希望薛沉因為他那一手爛字而錯失名額,更不希望再多花三年時間等薛沉來變強。所以,雁十三幾乎是摁著薛沉好好練字!

練不好不許休息,敢反抗就是暴力制服,漸漸的薛沉也就習慣了雁十三明天教他練字的行為,而他那一□□爬字也看起來終於像個字了!

第91章第八十七章:微塵裡,愛與憎(5)轉眼便到了六月中旬,距離鄉試也只有一個多月的時間。

古代的科考相當於現世的高考,如果現世的高考變態,那麼古代的人科考簡直連態都沒有!

雁十三還是第一次參加科考,說不緊張那是假的,但無論如何雁十三都要拿下解元,為原主還願。

鄉試的前一個月時間內,薛沉很貼心的沒有來打擾雁十三溫習,而是獨自回家按耐著子準備今年的院試。

科考要背多少書,當雁十三翻出原主與其父藏於地窖的陳書後,整個人都有些懵。

他之前的身份都是些飽讀詩書成名已久的才子,一翻他們的記憶所需的知識就會自動浮現,儘管原主的記憶也是這樣,但記憶再強,也需要隔一段時間溫習一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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