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個心情故事之三:永婚(神聖愛火撮合母子成佳偶) 一、愛子求婚締神聖婚儀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兒子向母親求婚,怎辦?
沒有母親會遇到這種事,她親生的兒子要娶她,成為夫。做母親也不會想過,下半生會做了兒子的
子。不過,那是我親身的遭遇。而我不是個沒主見的人。只怪我在一段
子裡,頭腦沒保持清醒,容讓兒子幾個月來不住的追求和暗示。當他提出婚事時……我己有點情不自
了。
他單刀直入的求婚了。
如此,我下嫁了給他。
這是一段驚世駭俗的婚姻。
和親生的兒子,結為夫婦,確是匪夷所思,為世所不容。但是在我教內,不單容許,而且可以隆而重之的慶祝。不過,至終,還是需要與教外人一起生活,這個偏向虎山行的做法,由我那個自小怯懦、怕事、內向的兒子提出來,教我不敢置相信。
沒把握的事,我很少作,我真的有點昏了,才甘冒世人白眼和父老不諒解,拿我的清白和終身幸福一注押在兒子身上。
我那個兒子,是個最放心不下的。母親總是不願意對兒子放手,總是替他打算,從讀書、戀愛,事業和婚姻。我這個優柔寡斷的兒子,是個裙腳仔,我打算一生帶著他,想不到,是以夫的關係,身體和靈魂永遠結連起來。
一段歷萬水千山,重重波折的婚姻,細說從頭。
從一個微妙的心靈應開始。
人類的天父有個美意,要我和兒子,走在一起,永恆地作祂的僕人婢女。
要為我們信奉的宗教辯白。世人說我們信“魔”教,鄙夷我教教義,甚至有人傳言我們亂敗德。事實上我們是最嚴守禮法的人,我們的教規比世俗道德規範更嚴格。我們尊重婚禮,比世人更甚。而且我教給女人在婚姻裡的地位,比任何宗教更高。世界上沒有一個宗教主張“永婚”,即由有一種神聖婚儀所撮合的夫
關係,能超越時空,存到永恆,讓女人永為男人的眷屬,今生如是,永世一樣。
永婚並非般世俗的婚禮,是教內神聖的禮儀,由本教教長祭司認可,並在莊嚴的聖殿裡祝聖。一般人倫關係,死了就終結,只有永恆的婚儀不變。天父的孩子,在榮耀的國度裡,不分階級、輩份。
但是,只有一種關係和名份可延續下去,就是由教祖先知所默示,在聖殿裡締結的婚姻。
他們將在永世裡復生,永為夫,不住做愛,生兒育女,永無窮盡。
兒子和母親,父親和女兒締結永婚,據本教教義,並無不可。只要他們彼此相愛,信守永恆婚約,都為天父喜悅,並受教友祝福。
教會其實鼓勵信徒追查家譜,教內兄弟可以和祖上未曾行過永恆婚儀的女冥婚,成為他們成為親屬永恆的眷屬,靈魂能藉以榮升天界。在教內微末的我,是少數與兒子在生前,結成夫婦的人。我和兒子的婚禮,是教內當時是一件轟轟烈烈的大事。教會的大祭司,隆而重之,在聖殿內秘密的儀式中,把我倆永恆地結連在一起,並嘉獎我們的勇氣。大祭司說,在進昇天界的道路上,我們是先行者。
世俗的法律止多重婚姻,將近親結合視為
和罪惡,但教祖曾娶了三十個
子。
妾群中,有些是姊妹,有些是母女,共事一夫,相安無事。有些先賢曾遵教規,與繼母、同胞姊妹、姑母,嬸母,締結永恆的婚姻。他們的婚姻也是美滿的,是我們的典範。今天,為了避免世俗人干預,寡居了的母親,縱使極需要兒子的照顧和愛情,鮮有兒子敢承擔義務,娶母為
。
當然,永1www.xiaohuks.com恆的婚姻與體的結合是兩件事。冥婚的夫婦,陰陽阻隔,不能
。所以夫
的關係是名義上的,要到永世相會時,才可以圓房。
如果相方都在生,而且仍有慾的話,永婚的近親可否有
生活呢?當然可以,丈夫就是丈夫。無論他是誰,如果要求和
子在
體上有親密的關係,甚至期待藉
體的結合,生養兒女,是他應有的權利,並且合乎天父向教祖先知啟示的旨意。這是我對我教教義的理解。
登上祭壇,我們母子盟誓,彼此相愛。步下紅毯,進入新房,我們母子分享愛的歡愉,互作委身的明證。按教例,我們是正式的夫婦。兒子聲明納我為正室,因為從前多有多重婚姻的習慣。從此,我亦
亦母的與兒子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