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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與當局談判上。集思廣益的結果是,既然霍玉辰在與楊惠娟個人單獨會晤時提出政治和解建議,那就也以楊惠娟個人名義投石問路,有條件地響應霍玉辰政治和解呼籲。這些條件共計四項:其一,楊惠娟主張的政治和解內涵為:少年唐漢黨放棄暴力革命政治綱領,當局承認少年唐漢黨的合法地位。合法地位的實質應包括:少年唐漢黨有權在全國範圍內自由發展黨員,有權募集、保有和經營黨的活動經費,有權獨立自主地開辦自己的新聞媒體。按照實際政治影響力,少年唐漢黨應在國會上院享有一定比例的議席,其黨員有權與唐漢獨立黨黨員一樣,參加國會下院議員的自由競選。選舉獲勝,有獨立組閣或參加聯合政府的權力。

其二,當局如同意楊惠娟的主張,應立即釋放所有被捕的少年唐漢黨黨員。並由獲釋的楊惠娟牽頭,在秘密狀況下與少年唐漢黨現任領導進行充分討論磋商,以最後決定少年唐漢黨是否以楊惠娟個人看法為全黨的行動指針。

其三,當局如存在政治和解的誠意,應立即停止對被捕少年唐漢黨黨員的體和神摧殘,銷燬有辱他們人格的一切物品。

其四,楊惠娟聲明:前三項建議目前僅為她個人看法,即使當局完全同意,也還必須經過同牢的其餘九位難友同意才可生效。如楊惠娟無法說服所有九位難友,則其個人所提政治和解建議屬於無效建議。

葉瓊璋到十分滿意,從她這個角度看,以上四條十分苛刻的條件,是經她提議、並通過施以巨大壓力,才迫使楊惠娟接受的。如此一來,楊惠娟再也無法與敵人眉來眼去獻媚乞降,敵人誘降活動基本上已陷於破產。更何況就算敵人另施詭計,她還可援引第四項條件,利用實際有的最後決定權,粉碎敵人的任何新陰謀。

然而楊惠娟同樣到滿意。在她看來,萬事開頭難,小葉同意與當局談判便是最大勝利。至於談判條件十分苛刻並無太大關係,談判本來就應該是個漫天要價、落地還價的過程,首輪出價高一些,對最後的自身利益最大化肯定更為有利。

與葉楊受相反,收到苛刻書面條件的李哲原大頭疼。作為國內首屈一指的攻心戰術刑偵專家,他原以為霍總統拿出既往不咎的寬厚條件,對楊惠娟為首的這群殺人如麻(儘管殺得有道理)的女死刑犯來說,應算得上是無比天恩。楊惠娟們恩之餘,應當全盤接受而不節外生枝。即使有些小條件,也應僅限於個人前途、生活之列。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她們經過一週時間醞釀出來的四項要求,除了第三項針對“刻名鐐銬”事件,比較容易辦到之外,其餘三項均屬漫天要價!如果政府答應第一項,少年唐漢黨不就成為能夠威脅執政黨地位的在野反對黨,那還不翻了天!假使總統兌現第二條,雖說警務部有過對高瑾三人慾擒故縱的成功先例,但能百分之百地保證楊惠娟等不乘機逃跑嗎?最為過分的還數第四項,明擺著前三項全是十人共同商定的,卻硬說僅為楊惠娟個人意見,分明想留賴帳的活口。這必定是葉瓊璋的主意,她並不甘心政治和解,還想搗亂!當然裡面也有楊惠娟一份,想必她也還要再看看形勢:形勢有利就把政治和解進行下去,形勢不利則借集體之名堅決反悔,以免戴上叛徒帽子。

令李哲原不之處,還不僅限於工作層面,生活層面也是重要一面。楊惠娟這些條件一提,政府拒絕,他倆沒有未來自不用說。但若政府同意,在李哲原看來,兩人之間原本堅實的愛情基礎仍會崩塌。按霍總統條件,獲得自由的楊惠娟是位獲得新生的途知返少女,自己對她傾注的愛情,既含愛慕更有關懷,一切都顯得那樣自然。但按楊惠娟的條件,獲釋後的她會是國內重量級反對黨領袖之一,自己目前還略顯高大的身形,就將被比得渺小之極。即使她依然同意與自己往,也總顯得要多彆扭有多彆扭。更何況近來為彌合她與葉瓊璋的內部分歧,自己已把惡人做下,也許連產生彆扭的機會都沒有。

“唉。”分析至此,李哲原不由一聲長嘆。他畢竟只是個案件具體經辦者,無論分析出什麼結果,都無權處理楊惠娟的談判條件。能做的只是,將其詳詳細細地彙報到最高層,等候最高領導們的決斷。

六十七霍玉辰在6月29(星期二)收到李哲原內容詳盡的報告,並無大失所望的覺。相反,他為楊惠娟非但沒有頑固到底,反而竭盡全力說服同伴與政府對話,而到欣喜。萬事開頭難嘛,既然楊惠娟從不理會、不接觸的立場上走了出來,只要自己在以後的政治和解進程中不犯錯誤、不走彎路,就不愁這項宏偉的政治工程進展不下去。他這想法倒與楊惠娟不謀而合,也許這就是政治集團(無論其規模是大是小)領袖級人物,普遍具備的政治素質吧。原因不難尋找,無非他們站到了政治制高點上,視野要比一般人開闊得多。

取得良好開端說明什麼呢?說明了前階段黨中央決策的政治攻心戰略已經取得一定的成效,霍玉辰下了如是結論。成效的取得要靠內因和外因聯合起作用,楊惠娟本人固有的溫和政治立場和超個人利益的價值取向,是她願意向政府靠攏的重要內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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