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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付吧。」……我還沒來得及問莫銘發生了什麼,便和他一起被帶到了警局錄口供。

警c_告訴我,那一帶的山實在太多,他們在山上搜尋了一整天,才發現了媽媽和莫銘。

當時兩人已經暈倒,但媽媽受的傷明顯重得多。

而據莫銘所述,他和媽媽是在旅遊時遇到了劫匪,身上的東西都被搶走,媽媽也被他們打傷了。

但警員不信,連我都不信。

在被警c_嚴肅警告了幾次後,莫銘終於肯說出,在那個出事的山,碎石堆裡,他藏了一個手機。

「不知道手機還在不在,但早就沒電了,不知道里面的東西能不能查到……」

「什麼東西?」警c_問。

莫銘沒有說話,只是看了我一眼。

我突然想起,他曾說要把和媽媽在山中『野戰』的情況偷拍給我看,恐怕手機裡就是……我也想到,發生現在這種事,我有很大很大的責任。

『野戰』的建議是我向莫銘提的,兩人在河邊、在山做愛的事我也知道,雖然擔心,但沒有真的阻止,甚至還對著河邊媽媽腿間的照片自……我後悔莫及。

但現在,瞭解真相的希望,卻偏偏寄託在了莫銘用來偷拍的手機還在不在、拍下了什麼。

何其諷刺。……一天後,警c_告訴我們,確實找到了一個屏幕開裂的舊手機,可能被人為損壞了。莫銘說這是之前摔的,自己沒捨得丟。

我恍然大悟,這是之前被媽媽摔過的手機,莫銘竟然還留著。……兩天後,我們再次被警c_叫去。好消息是,手機在電量耗盡前自動保存了拍攝的數據文件,而且已經修復了。

但是,按照規定,裡面的東西不適合我看。

什麼狗規定?如果峰哥在就好了,他一定不會顧及這麼多。

但我們身在媽媽和莫銘出事的g市,離家很遠。

我想給峰哥打電話求助,但莫銘卻攔住了我。

「他已經不是警c_了。」莫銘告訴我。

我很吃驚。

莫銘告訴我,張峰因為經常不按規定辦事,有一次造成了嚴重的工作失誤,乾脆辭職不幹了。

但眼下,我卻無暇關心峰哥的事,只是覺更加無助。

但馬上,可能是警c_無法從視頻中發現有用的東西,而我也許認識其中的人物,所以還是允許我去看了,並且希望我能提供一些有用的線索。

在多次提醒我做好心理準備之後,視頻開始了播放。

昏暗的山裡,一處空地上鋪好了毯子。

莫銘出現在鏡頭裡,來回走動,確認著鏡頭的角度。

「等不及了吧?一會兒絕對刺!」視頻裡的莫銘說道。

警c_馬上暫停了視頻,「他這句話是對誰說的,你知道嗎?」

「……不知道。」我說道,「可能是跟他自己說的吧。」之前和莫銘有過約定,拍視頻千萬不要提到我名字,否則萬一哪天被媽媽發現,我的癖好就徹底暴了。

視頻繼續播放,警員說前面都是些無關內容,建議跳到需要我幫忙留意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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