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抉擇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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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上傳時少複製了一部分內容,為了避免大家重複訂閱,這章dúli補充上】“終於要參戰了嗎?”這句話在光華四十三年二月三曰(1943年3月10曰)以後,幾乎成為全世界各國‮民人‬的口頭禪。

這一天的下午三點,‮華中‬帝國參議院通過了由眾議院提審議的針對‮國美‬海軍戰艦襲擊‮華中‬帝國民船事件而採取的處理措施,並送內閣總理府由內閣總理大臣宋教仁簽署,然後由帝國皇帝王辰浩蓋玉璽正式生效。

‮華中‬帝國外部表示,‮華中‬帝國zhèngfu已經遵照國會制定的事件處理措施向‮國美‬zhèngfu下達了通牒,要求‮國美‬zhèngfu在光華四十三年三月一曰前,按照通牒規定,將肇事者休斯頓號驅逐艦艦長克洛斯等112名美軍官兵解送到‮華中‬帝國,接受‮華中‬帝**事法庭的審判。

同時,附加經濟條件是賠償‮華中‬帝國皇家郵政公司經濟和職員傷亡損失費8。8億龍幣,賠償全部遇難者家屬生命、財產和精神損失費總計12。3億龍幣,平均下來每名遇難者家屬將獲賠⾼達三百萬龍幣。

附加政治條件是‮國美‬zhèngfu公開書面道歉,‮國美‬海上自衛隊噤止向海外派遣,需要遵守中美《紐約和約》,海軍戰艦總噸位需降至20萬噸以下,拆除超過這個限額的海軍戰艦。同時,美軍陸上自衛隊亦沒有出兵海外的權利,需要停止在歐洲戰場上的非人道主義軍事行動。另外,‮華中‬帝國要求‮國美‬公開其國內的‮密秘‬核設施,允許國聯的大規模殺傷武器防擴散組織專家對其進行核查。

所有人都能夠覺得到,這個通牒實在是霸王條款。首先就是將克洛斯等美軍官兵解送到‮華中‬帝國進行審判,按照‮華中‬帝國的法律殺人償命,克洛斯等人很可能將會被全部處以死刑。‮華中‬帝國一直保留著十大酷刑,專門用來懲治十惡不赦的罪犯,例如叛國罪會被處以斬首,合法公民請願簽名書上超過5萬人親筆簽名處死的罪犯會被被處以絞刑、車裂等酷刑。而此時‮華中‬帝國的國民群情憤,最⾼法為了樹立國威,很有可能會討好國民而將克洛斯等人全部處以車裂等酷刑。

如果‮國美‬zhèngfu接受這第一條,那麼羅斯福zhèngfu將威信掃地。

而經濟賠償的第二條顯然更加離譜,雖然‮華中‬帝國官方表示‮國中‬人的命金貴,每人獲賠償300多萬龍幣在合理的賠償範圍之內,但總額⾼達二十多億龍幣的賠償金,這本就是在搶劫。如果羅斯福答應了的話,這筆鉅款將會讓‮國美‬zhèngfu18個月都不吃不喝才行。

而最後附加的政治條款,書面道歉羅斯福倒是可以做到,但是重新遵守中美《紐約和約》把美軍重新打回,這是羅斯福所不能夠接受的。因為一旦那麼做了,‮國美‬只能是任人魚⾁了。而最讓羅斯福無法容忍的是,‮華中‬帝國要求核查‮國美‬的核試驗基地,關停‮國美‬的核設施,這一旦讓步,那麼沒有核武器的‮國美‬將更加任人欺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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