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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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令我忘懷的刺事件是考上軍校以後,有一年放暑假,我約上女朋友(也是當兵時的戰友,考上同城其他軍校)和兩個哥們一起去郊外野遊。當晚就住在老百姓家裡。那是一個套間,我們把她安排在裡間,我們仨睡外邊的大炕。

半夜我看裡屋還亮著燈,就溜進去看她。當時她穿了件很柔軟的連衣裙坐在上,出白皙的長腿。這‮腿雙‬是造成我們戀愛的直接原因,當初在一個教導隊複習考軍校,隊裡要豐富文化生活搞文藝演出。

我的吉他彈的好,她就請我教她,說是報了個彈唱節目。我找來兩把吉他去了她宿舍,她坐在邊,給了我一張軍用馬紮。

女式夏服是穿裙子的,我一坐下來就飽覽到她那兩條長長的大腿。現在都忘了當時怎麼教的,只記得我不停的藉機會向她人的深處偷望,我想她肯定是察覺到了,臉一直是紅的,有幾次好象不經意地將兩腿開合幾下,讓我瞬間能看到那條粉的內褲。

在郊外的民房裡,我又看到了這條曾帶給我無限遐想的‮腿雙‬,我們沒說什麼,只是慢慢地接吻,過了一會,她把兩腿輕輕地曲起來,我豁然看到她居然沒有穿內褲!

她的臉羞得很紅,但是有一種豁出去的堅毅。我瘋狂了,從她的小腿一直親到花,第一次品嚐到女人下邊的味道,有一點點苦(奇怪的是,以後嘗過的都沒有苦味),帶點微鹹。

親吻那裡有一種溫暖的覺。很想就這樣把頭埋在她美妙的‮腿雙‬中間,吻著她的花瓣入睡。她被我親得渾身顫抖,抖得非常厲害,象一個凍壞的孩子。

為了不發出聲音,她拼命咬著牙,兩隻手把我的肩膀都扣破了。我下邊脹的厲害,極力控制著自己不要去入。

她可能覺到了我的痛苦,便顫抖著伏下身來將我的褲子褪下,沒有絲毫的猶豫就將我那飽受煎熬的命含入口中。

當時引發的動可想而知,不一會兒我就如井噴一樣爆了。她居然象一個餓了很久的嬰兒,貪婪地著,把我的體全部嚥了下去。

幾年後,她成為我第一個獻上‮男處‬身的女人,在這之前,我們都是這樣做的。軍校畢業的時候,我們已經戀愛了四年,當我決心娶她的時候,我們有了第一次真正的做愛。

可最後還是痛苦地分手了。這段美好的回憶,使我以後在遇到的女孩子時,第一時間想象的就是去親吻她的花

合是為了打發好小弟弟,而親吻花才是屬於我的神需要。如果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那麼的契約就是壓在墳頭上的土。

愛情是不用契約的,你可以一輩子只愛一個人,甚至暗戀她一生,而不需要有什麼蓋上鋼印的東西來證明。

所以結婚的實質其實就是一副手銬,將兩個人的器官拷在一起。而傳統教育以及社會道德觀念是手銬上的鎖鏈。

如果你沒扛住吃了果,你就必須用一生的惡名來贖回自由。由而起的結合中愛成為了易,由愛而起的結合中成為了責任。

我在軍校的最後一個學期末,和往了四年的女友發生了真正的男女之事。四年來我沒有跟其他任何女人有過過密的往,儘管我在軍校時有眾多的追求者。

我當時之所以和她做了,是因為已經往了四年總要有個代,表示我願意承擔責任,將來會和她結婚的。

可是我真的愛她嗎?從我一直以來的不甘心證明我還不夠愛她,可我難以捨棄的是,她可以在我需要的時候給我帶來的釋放。

所以我經常想念她,這種想念中更多地攙雜的是。我也相信她是真的愛我的,他為了得到我的愛,才合我的

傳統女人把看做一種悲壯的犧牲或是一種無私的奉獻。所以有一句讓男人恐懼的話常常提起:“我已經把一切都給了你了。”如果做出了犧牲還是得不到愛,那位佔了“便宜”的仁兄就成了惡毒的大騙子。不排除真的有人一開始就是騙子,但是所有的騙局只對貪婪的人奏效。

愛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情,是由許多綜合因素(也包括的愉悅)釀製而成,象太上老君煉丹一樣,配料要反覆選對選好,還要煉上七七四十九天。

如果一個女人急切地期望用比較“簡單”的方式獲得“仙丹”最後往往得到的是引爆生活的“火藥”(火藥的發明來自於煉丹)。當女人什麼時候能把看成是自己的需要的時候,才能做到不受傷害。

我最讚賞有些女人的一句話,當別人提示她要小心別被人佔便宜時,她能說出:看吧,還不知道誰佔了誰便宜呢。我和往四年的女友分手的直接原因,是她父母造成的。軍校剛畢業,二老就來婚了。

依照他們老家的規矩,老大不結婚,老二不能生小孩(荒唐)。她是老大,而老二已經結婚了。由於我堅決不同意這麼年輕就結婚,怒了她母親:“談了這麼多年的戀愛,為什麼不結婚,你是什麼意思要在這裡說清楚!”我說不清楚,這些年為了“責任”我一直努力地積累對她的情,但是還沒有積累成我所理解的愛,我覺得還需要時間將轉化為情。有了真愛才是真正的負責,不然的話仍然是一種欺騙,騙了她,也騙了我。

在她母親的慫恿下,我們匆匆地分手了。分手的時候真的很痛苦。分手儀式的最後章節是認認真真的做了回愛。由於這次有可能是最後的一次,所以我們都竭盡所能。放開由於以前“太”造成的忌諱,不用去管對方怎樣看待自己的行為,把自己想要的,都在這一回得到。瘋狂之後,看著她滿足而失落的面孔,我心中泛起了一陣酸酸的覺,這回是愛,因為愛的味道就是酸的。

可一切都已經來的太晚了。分手的痛苦使我在很長一段時間都不去想和喜歡的女人往,我以為我不會再談戀愛了。

我害怕承擔情的包袱,又恢復了手,只有自能使我獲得輕鬆的快。都說男人是先有後有愛的,其實這個結論下的太過草率。體現了對男人的不理解。

和前女友分手八個月後,我遇到了她(後來成了我的老婆),她給我的覺是清新純美的,是在很多人眼裡可以稱的上“絕代佳人”那種。她是畢業後由於各方面都比較優秀被我們單位挑選來的。優秀加上人的外表,使她一到來就引起了單身漢們近乎瘋狂的追求,什麼樣的著數都使出來了,有死纏爛打的、有以血寫詩的、有跪地泣求的、有以物質打動的。

(寫到這裡,我忽然想起澤東嘲笑國民黨的圍追堵截時說的一句話:我是一塊臭啊,無論走到哪裡,蒼蠅都要嗡過來,嗡就讓它嗡好嘍。)果然她被嗡煩了,對外宣稱決不談戀愛,請所有人都別再有幻想了。而我卻是例外,我當時還沒徹底度過分手的痛苦期,更對那些男人的做法十分的不齒。

她是從小就被男孩子追慣了的女孩,沒想到碰上我這樣一個更傲的,居然從來不向她討好,甚至在她耍子的時候,只有我不慣她的臭病。

她後來在私下裡對女同事講,這個單位裡只有我最象男人。就這樣,在眾多熱心同事(已婚的)的撮合下,我們倆走到了一起。

我從喜歡她到愛上她的轉折點是她第一次來我家玩的時候,我們坐在一起看電視,很自然的有了第一次親吻,她的嘴緻而柔軟,表情乖巧而溫順,完全沒有了習慣的驕傲,象一隻小貓一樣綣在我的懷裡。

讓我產生了一種男人本能的情,想要好好地保護她、憐愛她。這個時刻,我所有的念都蕩然無存。很長一段時間,由於有了對她的愛,我變得“純潔”了,不但不去想下的事情,甚至連聽到黃笑話都覺得噁心。

以後和她發展到做愛也是順理成章的事,這一次我沒有任何的責任壓力,也沒有負罪,更多地照顧她的受,希望給她真正的快樂,從而使我自己得到神上的滿足。

其實對於男人來說,有愛的也是無以倫比的,這時候的是基於情上的被昇華了的,是一種愛的調味濟。

當她提出結婚時,我沒有絲毫的猶豫,幾乎是迫不及待的答應了。如果上天安排結婚是人生的終結,我願意在新婚之夜後幸福地死去,得我所愛,無怨無悔。

可是現實中走進墳墓的卻是愛情,埋葬愛情的黃土是無法抗拒其魔力的。人類終究會佔領整個地球,上天就是這麼安排的,為了達到這個結果,上天賦予人類聰明的頭腦和旺盛的繁殖力。

女人每個月只產卵一次,而男人每天都能創造出數以億計的子。每個子渴望的目標都是能有億分之一的機會到達子宮,向卵子衝刺,從而將自己的生命延續下來。

這些無辜的子在男人體內慌張地躁動著,可憐地企求他們的主人在他們短暫的生命結束之前能給他們一次機會,哪怕只是看一眼夢想中的天國也不枉此生。他們調動著荷爾蒙,刺著主人焦躁的神經。

結婚以後,我和她度過了一年多的幸福生活,我們幾乎天天做愛,沒有壓力,只有快樂。她的生理結構屬於“子宮前置”型,所以極易懷孕,儘管我們都很注意,但還是造成了三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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