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章惦記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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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不夠…這不夠…不夠…”心中的火焰幾乎要完全噬掉她,即便是那初升的太陽,也無法軟化她心底裡的仇恨。

想到這些,她突然邁步重要回到上。甚至她也重新投入到趙旭的懷中,只是此刻她已經不再小心翼翼。

趙旭從昨天夜裡瘋狂之後的極度疲憊裡清醒過來,他勉力睜開眼睛,映入眼簾的是那個使他有些瘋狂的身體。

與懷中這個成的女人相比,他曾經接觸過的那些仕女又或者買來的什麼女人,突然之間就彷彿全成了失去顏的花朵。

尤其懷中美人的臉上,那種少女們學不來的,成女人的嫵媚幻化出來的成風情,更加深深的引著他。

伸手放在薄被下溫軟的兩團暖玉,它們依然堅而又富有彈。甚至在清晨薄薄的涼意裡,變得堅硬的花蕾,都引著他想要進行更多的探索。

“唔,別…別人會聽見…”彷彿夢囈樣的聲音,不像是拒絕,倒似是一種熱烈的邀請。

“不要緊,我已經吩咐下人們,沒我的呼喚不許來這裡!”師詩當然知道趙旭的吩咐,而這種安靜的環境裡,最好進行的除了這種富有曖昧味道的人情之外,還是一個計劃陰謀的好機會。

“可是…過不了多久黃沙城可是要進行比武大賽呢,你難道不為我們的將來想想嗎?你兄弟可是渾身的好本事呢…”趙旭停下在她身體上游走的手,皺起眉頭來。順著師詩的話,他已經想到他那個好武的兄弟。

倘若他要是在黃沙城的比武裡壓了魁的話…

這當然是個問題,倘若真被趙伏波得了魁的話,好麼以後家裡的武藝還用較量嗎?

哪知他因為這件事停下手的時候,懷中的師詩卻不依的催促起來。她輕輕扭動了一下身體,這一下趙旭手中握著的溫香暖玉一樣的寶貝,真的像兔兒一樣動了起來。

“大郎…”輕輕的聲音像是唱歌,又像是在埋怨不會痛人的情郎那樣。這些事情都使趙旭的身體起了巨大的反應,他不再想下去,反而只是匆匆的做了一個決定。

“那個混蛋在山上逃過一劫,那麼這一次無論如何也放他不過!”既然有了決定,他認為自己也不該讓這個剛上手的姨娘等得太久。

“詩姑娘,我們還有時間,回頭得了空,我給疾風莊送封信去!”不久之後,當下午的陽光幾乎從天空裡直直的灑下來時,一隻主人不懂得愛惜的鴿子在暑熱中衝上天空。

雖然它眷戀著近海地區的溼潤和涼的氣候,但它不得不開始自己的使命。

疾風莊距離黃沙城並不遙遠,不過幾十僅是的路程,對於平均每小時飛行七十多公里的信鴿而方,實在不算是什麼遙遠而疲憊的旅途。

不久之後,消息就來到了趙無極的手中。在沒有展開信息之前,他正在訓斥疾風莊裡散養馬匹的人。

“什麼,那是馬王的種?你這個混蛋…”天馬,現代稱阿哈爾捷金馬,在歷史上大都作為宮廷用馬。亞歷山大、馬其頓、成吉思汗等許多帝王都曾以這種馬為坐騎。

在中國歷史文獻中,阿哈爾捷金馬被稱為“天馬”和“大宛良馬”而與當地良馬(阿拉伯)馬雜,不過是趙伏波父親給疾風莊的任務之一。

而這兩種馬的雜種品種,被趙伏波的父親趙緯南定為馬王。

“是…是莊主…它牙口還小,還不能…”馬伕頭用嚅嚅的聲音解釋著,他想說馬王的種,天生就是馬群裡的頭。其如烈火快似閃電,而且主要作為種馬的它們,也就放養在馬群裡充當頭領。

據現代科學的研究,速度最快的馬是純血馬,一分鐘能跑行千米。汗血馬奔跑速度較快,跑完一千米僅需一分零五秒。

“滾、滾滾…滾蛋…!”趙無極煩躁的揮了揮手,直覺中認為自己的中的這份消息可能更加重要。

至於那匹已經被趙伏波糊里糊塗討走的馬王,他打算等下次回黃沙城的時候再說。

當他展開信鴿帶來的小紙條時,他的惱怒不翼而飛。因為剛剛的苦惱,恰恰被這份情報給解決了。

他把手中的小紙條撕成碎片,接著吩咐親隨。

“去給我把薩福萬(古代阿拉伯岩石名)叫來!”

“是,主人!”等親隨出去之後,他故做莊重的神突然之間變成了某種得意。

“哼,終於有機會幹掉這個小雜種了,沒有了他的話…”一想到倘若沒有了趙伏波,那麼其他三個莊主恐怕也就沒有什麼指望了。

將來強把舒鈺娶成子婦(兒媳婦),有了舒莊主與哈桑的支持,一個魏臻又能翻得起什麼大

到時只消聯合幾路人馬,不用近,想必三娘那樣聰明的女人,就應該明白,她該如何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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