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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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見張愛玲,我想面對一九四七年的她,問一聲:你後悔過麼?
再見沈曹時,恍如隔世。
他去南美拍片,剛剛回來,說:“我聽說你辭職,立刻就趕來了。是阿陳那小子得罪你?我把他的頭擰下來做成足球送你可好?”但是這笑話並不好笑。而且即使他真能做到那樣,我也不會覺得開心,因為那樣的話,阿陳的話就得到了驗證:我是由沈曹罩著的。
我搖搖頭,說:“和他無關,是我自己情緒不好。”沈曹體諒地問:“發生了什麼事?”
“我外婆去世了。”我說,聲音忽然哽咽。
“原來是這樣。”他恍然大悟“上次在常德公寓和你分手,第二天你便告失蹤。接著有天回家,我聽到了你給我的電話留言,可是光叫我的名字,卻不說話。你知道我有多著急!第二天我就去辦了來電顯示。可是你又不再打來了。偏偏我又有新工作,趕著上飛機。在南美,隔著千山萬水,錦盒,我真怕再也見不到你。”聽到這樣的話,怎能不心動呢?我淚眼朦朧地望著他,淚珠兒還留在腮邊,卻已經微笑了:“沈曹,還記得你跟我說起過的那個白衣女人嗎?”
“他是我生命的天使。”我笑起來,一提到那位神秘的“白衣女郎”沈曹就拿出這副唱讚美詩的腔調,卻不知道,他的“天使”此刻就坐在他對面。我故意再問:“那個女人,長得漂亮嗎?比我怎麼樣?”沈曹細細打量我,微笑:“錦盒,你堪稱美女,在我心目中,沒有人可以與你相比。不過那位天使,她清麗端莊,言談中有種高貴的氣度,如悲天憫人的仙子,她是不能與凡人相提並論的。”我又好氣又好笑,繼續問:“那麼,到底是她比較漂亮還是我稍勝一籌呢?”沈曹煩惱:“錦盒,你平時不是這麼小氣的。她在我心目中,是無與倫比的,請你不要再問我這樣的問題好嗎?”哼,他居然以為我是個小氣計較的淺薄女子,是為了吃醋才和他無理取鬧呢。我決定說出真相,讓他大吃一驚:“可是那個人就是我呀。我就是你小時候見過的所謂天使,她怎麼可能比我更漂亮呢?”沈曹吃驚:“錦盒,你在說什麼呀?你是不是很在意我心中有別的女人?不過,我已經說過了,她不是什麼別的女人,她是一個天使。你本沒必要和她比的。”我氣急:“我不是要比。我是跟你說真的,那個人,就是我。”看到沈曹滿臉的不以為然,我只好再多一點提示,問他:“她當時是不是穿著一件白襯衫?”
“是呀。”
“是不是就和我現在身上穿的這件一樣?”他打量我,滿面狐疑:“怎麼可能一樣呢?二十多年前的款樣。”
“那她是不是對你說:你將來會很有成就,有很多人會崇拜你,要你好好的。”
“是呀。”
“你看,我都知道,因為我就是她。”
“可這些都是我對你說過的呀。”我為之氣結。
沈曹還在設法安我:“你放心,錦盒,對她的崇敬和尊重不會影響我們的
情的,這是兩回事。”我沒轍了,這傢伙油鹽不進,早已將記憶中的我神化,抵死不肯承認童年時相遇的顧錦盒就是面前這個顧錦盒,她在他心目中,早已長了光環與翅膀,成為一個神。他拒絕將她人化,甚至拒絕面對真實的她。我真是哭笑不得。
“錦盒,你生氣了?”沈曹更加不安。
我苦笑,沒好氣地答:“我在吃醋。”吃我自己的醋。
說到吃醋,我倒又想起另一件事來。
“對了,阿陳說你另結新歡,這是什麼意思?”沈曹的臉一沉:“錦盒,你不相信我?”
“我當然願意相信你,可是你覺不覺得,你欠我一個解釋?”
“但是如果你相信我,本不會向我要求解釋。”沈曹的臉
變得難看“錦盒,我從沒有說過自己歷史清白守身如玉,不過我答應過你,從今往後只對你一個人好。這你總該滿意了吧?”聽他的口氣,倒彷彿是我在空
來風無理取鬧了。我也不悅起來,低下頭不說話。
沈曹緩和了一下口吻,轉移話題:“我剛才去過常德公寓,看到水仙花開得很好。你常過去?”我點頭。本想告訴他自己藉助時間大神回過他的童年,但是轉念一想,他既然不肯相信我就是那個神秘的白衣女郎,自然也就不會相信我的所說。何況,告訴他我擅自開動時間大神,只會引起他的驚惶,那又何必?
最終,我只是說:“沈曹,我很想再見一次張愛玲,1947年的張愛玲。這次,我會和她討論愛情的抉擇。”沈曹何其聰明,立刻讀出了我的弦外音,地問:“你仍在抉擇不定?也就是說,你仍然沒有接受我?”
“我外婆剛去世。我的心非常亂。沈曹,不要我回答這麼嚴肅的問題好不好?”沈曹沉默,在盤子裡捻滅菸頭,站起身說:“我還有事,先走了,過幾
安排好了會通知你。”他被得罪了。他在生氣。
我也沉默地起身相送,沒有挽留。我還未傷愈,自救已經不暇,沒有餘力去安別人脆弱的心。
時窮節乃現。這時我看出沈曹格上的先天
缺陷了,他是一個孤兒,一個倔犟
的孤兒,比常人需要更多的愛與關注。他又是一個藝術家,一個自我為中心的藝術家,情緒的冷熱喜怒完全不由控制。他所需要的伴侶,除了能夠隨時
發他的靈
,還要隨時可以關注他的情緒。
而我,我自己已經是一個需要別人照顧的人,我已經沒有氣力去照顧別人了。如果真的非常深愛一個人,愛到可以為他犧牲一切自尊與自我,或許可以做到;然而我又不是一個那樣的女子,我的偉大,僅止於夢遊上海時救下砸石頭的頑童沈曹,對他說一兩句先知先覺的大道理,卻不能夠天長久,鉅細靡遺地隨時隨處惟他馬首是瞻。
我的世界裡,最重要的一個人,仍然是我自己。
我甚至不能夠答應他,立時三刻放棄一切隨他海角天涯。如果是17歲或許我會的,但現在我已經27歲,在以往27年間的辛苦掙扎中,他並沒有出過半分力,又有什麼理由要求我為他捐棄未來?我還至少在他七歲的時候把闖禍砸玻璃的他自彪形大漢手中解救下來並向他宣講過一番大道理,他又為我做過什麼呢?
僅僅租下常德公寓讓我發思古之幽情或者請我喝咖啡時自備油是不夠的。我要的比這更多。然而究竟是什麼呢?我卻又不能知道。
樓下大門輕輕響了一聲,沈曹從門裡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