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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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別告訴我,這就是你住的地方?”堅持要送葉水茉回家的程嶼恆,在看到她家的全貌後,開始咆哮。
“這裡是全城治安最差的你不知道嗎?”
“這個破樓梯隨時能把你摔死你不知道嗎?”
“這扇破門隨時可以把你出賣給小偷你不知道嗎?”
“那扇破窗外的空氣隨時可以把你毒死你不知道嗎?”
“這該死的不像廚房的地方隨時都會起火把你燒死你不知道嗎?”程嶼恆的五個“你不知道嗎”砸得葉水茉暈乎乎,她看著自己已經住了兩年的房子,自問:她怎麼還沒死呢?
“你馬上搬到我那裡住。”程嶼恆想都沒想就叫出口。
“搬去你那裡?沒必要吧。”葉水茉也想都沒想就拒絕,自認為住在這裡舒服的。
“不行,我可不想哪天看到你上社會版的頭條新聞。”程嶼恆陰沉著臉,來不及細思心裡湧起的心疼和焦慮出自何因。
“可是,我在這裡住了兩年了,什麼事也沒發生啊。”水茉堅持。
“那是你僥倖!”程嶼恆急躁得抓了抓頭髮“你的行李箱在哪裡?現在、馬上、馬上給我收拾東西。”遺傳自桑島櫻的格控制了他的理智。
“可是…”葉水茉張了張嘴,卻在看到程嶼恆犀利的眼神下不爭氣地閉上了。
“現在去收拾東西。”程嶼恆下命令。
葉水茉扁扁嘴,無奈地蹲下身子,從底拉出一個大箱子。遇上程嶼恆的一家後,她的生活開始大顛覆了,而她似乎只有乖乖聽命的分。這不對!水茉告訴自己,但手卻開始不聽話地收拾起來,自己平時要穿的衣物,最喜歡的書,還有她的筆記本電腦,通通
到箱子裡。
“真的要搬嗎,這可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又便宜又舒服的房子。”葉水茉慢慢悠悠。
“這種危樓,早三百年前就應該拆了。”程嶼恆駁斥。
“我有好多東西都捨不得了,我的、我的衣櫃、我的書桌,這些東西怎麼辦?”水茉問。
“扔了。”程嶼恆毫不留情。
“怎麼可以扔?我用了那麼久的,有情的!”水茉抗議。
“你如果再這樣磨磨蹭蹭,我就放火把這裡燒了。”程嶼恆拿出打火機。
“不要啊,我這就好,這就好,你如果放火的話,那要坐牢的!”葉水茉再也不敢廢話了,拖著箱子就拉程嶼恆走。
“傻瓜。”程嶼恆拿過水茉手中的行李箱,優雅地點燃一菸。
回到程嶼恆的公寓,葉水茉直接被拉到了主臥房旁邊的客房門前。
程嶼恆推門“以後你就住…”講到一半的話突然打住,程嶼恆“砰”地把門重新關上,嘴角在僵硬地動“我們不如先下樓喝杯茶。”
“咦?”葉水茉眨眨眼,再眨眨眼,是她看錯了嗎,程嶼恆的臉上似乎出現了恐懼的神?
“哈,你回來了!”門從裡面被打開,伸出一隻頭來。
“櫻姨,你怎麼會在這裡?”水茉驚詫。
“水茉也在啊!”桑島櫻也是吃了一驚“原來你們同居了!”同居?!這個詞語在葉水茉和程嶼恆的腦海裡同時炸開,炸得他們臉上一片死寂。
程嶼恆只知道他不能忍受葉水茉繼續住在那樣一個破屋裡,葉水茉只知道她對程嶼恆只懂得言聽計從。誰也沒想到他們會構成同居的罪名。
“對哦,婚前先同居的話,可以讓你們更好地瞭解彼此,有助於將來婚姻的長治久安,不錯不錯。”桑島櫻拍拍兩人的肩,一副開明家長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