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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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寧君並非去找醫生,而是直接衝回家了。

正在顧家看電視的管爸看到管寧君回來,關心的問,“小現在怎樣?”叫“小”管爸嫌惡心,他本來想叫“阿”被管媽嫌俗氣,只好折衷叫“小”管寧君沒有回應父親的話,事實上,她本沒注意到父親問了她問題。

她直衝上二樓,推開管寧涓的房門,拉開梳妝檯的屜。

他說過,他有寫記,只要他忘了這一段時間的事,那就把記給他看,就算沒記起來,至少他會曉得他曾在這發生過什麼事,他喜歡上了一個女孩…

她慌亂的尋找著。

梳妝檯一共有三個屜,她每個都尋了一遍又一遍,但別說記本了,連個便條紙樣的東西都沒有。

本沒寫記!

管寧君恍然。

他早早就恢復記憶了,他本不需要寫這個記,那只是藉口、只是一個欺瞞她的謊言!

他說的話,到底有幾句是真實的?

還是說,他從頭到尾都在騙她?

欺她是花蓮鄉下一個單純的女孩,玩在鼓掌間,毫不費力…

不爭氣的淚浮上眼眶,她像洩了氣的皮球般往地板坐下,虛攤的手滑過梳妝檯面,掃落了上頭的物品。

一本薄薄的記事本子掉在她的腳掌上。

她瞠目瞪眼,迅速拿起翻開封面。

橫列的記事本上,寫滿了文,第一行都標註了期。

記?!

水眸湧入了些許希望之光。

可詭異的是,已經寫了數篇的記卻都被打了大×,想是完全否定了內容似的。

她被大×所引,引起好奇心,她想知道他把內文否定的理由,會不會是…跟她有關?

她一篇一篇的看下去,裡頭寫的是他自第一天在下暴雨的路邊被車撞後,在管家民宿生活的一點一滴。

他絲毫不害羞的在上頭寫滿他對她的情意,他的暗戀與追求,照理,她應該看得臉紅心跳,但,卻有種違和在心頭盤旋不去。

直到她翻到昨那篇記,她才幡然明白那違和打哪來。

這是一本他失憶狀態下的記本。

也就是說,這是一本編出來的記本。

這該不會是特地編出來要騙她的吧?

發現後面尚有文字,她再繼續翻閱下去,之後的篇幅未再打×,同樣以記形式進行。

六月十八號。

暴雨,晚晴。

我是荒川,今年三十四歲,職業漫畫家,筆名荒川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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