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鼓搗一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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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副縣長的兒子,也就是馮大秀的男人醒來,發現自己在一個沒有窗戶的小黑屋裡,渾身痠痛得要命,情不自地哼哼起來…

相關人員發現他醒了,就將他提溜到一個較大的屋子裡,讓他坐在一個硬板凳上…抬頭一看眼前的桌子上,發現被打開的黑提包,裡邊都是些舊書雜物,還有點發蒙,但聽相關人員問道:“為啥帶著這個箱子逃走?你把家裡的錢財轉移到什麼地方了?坦白了就讓你回家睡覺,不坦白就送你到笆籬子(監獄)蹲一輩子,要是成心抗拒的話,靠牆打眼兒(槍斃)也不是不可能滴!”副縣長的兒子一看眼前的提包,就知道自己丟在壕溝裡的第二個黑提包並沒被他們發現,心裡頓時輕鬆了許多,而且下定決心,打死都不能承認自己曾經轉移錢財,更不能透丟棄的那個黑提包裡到底有多少鈔票和珠寶——過去是誘人的鈔票和珠寶,現在就是給自己定罪的鐵證;過去是財富的象徵,現在卻是置自己於死地的毒藥啊!既然丟棄了,既然他們沒有找到,那就永遠都爛在自己的肚子裡,永遠都不讓世界上任何人知道吧!

副縣長和他兒子的家被抄得底朝天,銀行房產也都被查的滴水不漏,可是歸置起來,與他們的正常收入差不了多少,所以,單憑推測和那些匿名舉報,也不好給副縣長和他兒子定罪——然而,副縣長已經被雙規,他兒子也已經被刑事拘留,事態已經鬧得滿城風雨,相關部門就有些下不來臺…於是,就發動群眾進行有獎舉報,凡是曾經給過副縣長和他兒子一百元現金或者禮品以上的,都可以舉報,並且累加起來,成為他們受賄的證據…

抄家的時候,馮大秀眼看著那些相關人員,將家裡的地板,牆壁,夾層,廁所,各種櫃子,比小偷來了,翻得還細!可是馮大秀的確不知道副縣長和他兒子究竟犯了什麼法——平時他男人從來不讓她過問錢財上的事兒,家裡的保險櫃從來不讓她碰——而且他男人自己有個屋子,也從來不讓她進去——這樣的境遇,也是她做出一定要懷上個孩子,才能鞏固在家裡的生存地位決定的基礎吧…

一直到了馮大秀的男人,慌慌張張地回到家裡,悶在自己的小屋裡,鼓搗一陣,拎出個黑提包,神秘兮兮地往外走的時候,馮大秀才問道:“你要出遠門兒?”

“我爹出事兒了,家裡不能再放這些東西了…”貌似開始的時候,馮大秀的男人還想告訴提包裡都是什麼,可是瞬間改變了主意,“都是些相關文件和材料,放在家裡都會成為不利證據…”聽男人這樣說,馮大秀更加預到,事態很嚴重,已經到了無法挽回的程度,想再問,有怕自己給男人的心情雪上加霜,也就不再問題,眼睜睜地看著男人將那個黑提包給拎出去了。

可是沒多久,男人又回來了,手裡還拎著那個提包,沒用她問,男人就說:“想起來,還有一些必須拿走銷燬——剛才那些都放寶馬車裡了…”馮大秀聽了,還是一聲不吭,任由男人自作主張。等到男人第二次將提包拎出來的時候,發現比上次的要沉很多,但還沒等她詢問,男人就解釋說:“別人給我爹一些和田玉,壽山石什麼的,這些將來也會成為證據的,也不能放在家裡的…”

“那,你想把這些證據放在哪裡呀!”馮大秀還是忍不住問了一句,因為這個問題太重要了,她必須知道,必須問。

“我也沒想好,剛才出去的時候,看見他們已經開始盯梢了…”

“總該有個大概的目標吧…”

“我想甩開他們,最後把這些東西放到你孃家的地窖裡…”男人終於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那要不要我先跟我娘打個招呼啊…”馮大秀似乎並沒有反對。

“千萬別,你現在的一舉一動,也都在他們的監視之列,即便是打電話,都會被‮聽監‬,所以,啥都別做,一動不動地呆在家裡是最明智的選擇…”男人立即予以制止和否定。

馮大秀就再也不吭聲了,目送男人離開家門,拎著那個很沉,據說裡邊都是些別人送給他父親的玉器子料的黑提包,消失在了樓道里…關上門,心裡也七上八下的,不知道即將會發生什麼。

一直到相關人員,來家裡進行地毯式搜查——也就是抄家的時候,馮大秀只能哆哆嗦嗦地蹲在角落裡,捂住耳朵,閉上眼睛,不忍目睹和聽到那些破壞式的抄家搜查…

“說吧,你男人離開家的時候,手裡拎的黑提包裡,裝的都是什麼?”相關人員開始盤問馮大秀。

“不知道…”馮大秀其實說的是實話。

“你們是夫,你能說你不知道?!”相關人員用佈滿血絲的眼睛,將馮大秀得氣兒都不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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