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集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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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出任務的時候,也不可能自己獨自回去,一定要確認所有的隊長都已經安全到達,或者已經犧牲之後,才會回去。
象自己這種特殊的情況,十一號應該先用通訊器找到自己的隊友,將事情說明,等待隊長的指示,哪能象他這樣,獨自帶著自己走人?
天馬星的戰役很可能象十一號所說的那樣,已經結束了,可那裡一定還有少量殘餘的目族,也一定有目族的星門,本不必騙自己帶路。
“那我們去哪兒?”宋丹青問道。
“我們直接回綠柳星總部,你要將這裡看到的一切,向聯盟議會彙報。”十一號一本正經的說道。
“好,不過我手裡的能源已經沒多少了,恐怕沒辦法回到綠柳星。”宋丹青一臉為難的說到。
“這好辦,我手裡帶著足夠的能源,你快設定作標。”十一號說道。
“沒問題。”宋丹青一邊說著,心裡一邊捉摸著,把這傢伙送到哪兒比較好呢?
聯盟、修士學院還有目族,這三方勢力,對於地球來說,都太過強大了,無論哪一方,都不是地球人類能夠應付得了的,能消弱他們的力量,宋丹青自然不會放過這樣的機會。
修士學院雖然很強大,但他們的人數實在太少了。還是聯盟吧,他們的科技力量,人數及物資都強大的沒辦法計算,先從他們那裡下手比較好些。
其實宋丹青心底還有潛意識的想法,自己也算是一名修士,而且修士學院的幾位院長為人還不錯。
這些人雖然更聰明些,可是要比陰謀詭計,同地球人相比還差得太多了。由於修士學院的人比較少,等級觀念也比較差。能源比較充足,相對而言,相互間的競爭意識也要小得多。
聯盟則是一個龐大的國家,只要有國家,就會有階級、權利、戰爭之類的東西,有了這些東西,玩起陰謀詭計來自然要在行許多。小說網.
在移動星門上調整了一下。宋丹青有整個聯盟所有星門地作標,有些是軍隊裡得到的,有些則是在天涯探險隊裡收集來的。
看了看綠柳星的位置,的確夠遠的,即便是有足夠的能源。也需要經過十幾次地穿越,才能到達。
星空之門的確非常方便,但也不是可以無限距離移動的。星門本身能夠接受的能源數量有限,不同的星門可以傳送地距離也不一樣。
象宋丹青面前的移動星門,是由修士學院研發的。從技術角度來說,已經絲毫不弱於聯盟,但是由於它比較小。所以一次充能的數量就有限,因此距離也比較短。調整到最遠的一處星空之門,宋丹青回頭說道:“已經調好了,我先過去。”
“還是我先過去吧,”十一號攔住宋丹青說道,他記得宋丹青說過,這個移動星門,一次只能傳送一個人。如果宋丹青走了,他可不會使用聯盟地星門。
對於聯盟的瞭解,十一號所知有限,只知道聯盟的首府是綠柳星,距離他這裡最近地行星是天馬星。
至於其他方面。所知甚少,否則他就不用騙宋丹青為他帶路了。除了對聯盟非常好奇。他對宋丹青也同樣有興趣,而且興趣非常大。
宋丹青點點頭,後退一步。
十一號猶豫了一下,鑽進了移動星空,眼前一亮,他已經處在另一個世界之中。
“哼,狗七彩神族,還不是讓老子耍著玩。”宋丹青一邊說著,一邊將移動星門的作標移去,同時開始拆卸移動星門。
遠在十幾萬光年之外的一顆無人居住行星上,十一號四周張望著。四周看不到一個人眼,回頭看著星門,卻不見宋丹青出現。1…6…k小說網“這東西需要等很久嗎?不會被那小子騙了吧…”收拾好東西,宋丹青擦了一把頭上的汗水,欺騙七彩神族這樣的事情,還是少幹為妙,那傢伙居然長得跟人類差不多,除了眼睛之外,很難看出他不是人類。
而且那還是因為在目族的星球上,如果回到聯盟之中,想要發現那傢伙的機率幾乎為零,把這個大炸彈放到聯盟裡,不會知道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宋丹青真地很想知道。
不過他可不想去看,看到七彩神族發威的時候,只怕自己也要倒黴了,現在他需要儘快收拾目族的眼睛,離開這裡,會合洪凌珠,一起回到地球,那裡才是他的家。
離開山區,宋丹青在目族城市一百多公里外,停下了腳步,快速的在地上挖了個足夠他隱身地坑,將坑底平整一翻,整個人躺進坑中。
這裡白天的熱風暴地確很厲害,如果不使用能量護盾,單靠聯盟軍防護服
本擋住不住,最好的辦法是象他現在這樣子,躺進坑中,再將睡袋蓋在身上。
熱風暴只會在地表以上,睡袋有很好的防輻
作用。至於電磁風暴,只要不開動電子設備,就不會有問題。
宋丹青已經幾天沒有睡覺了,今天將是他在這裡的最後一天,騙走了七彩神族,他準備今晚向金眼目族下手,之後離開這裡,與洪凌珠他們會合。
恆星最後一絲光線消失之後,大地籠罩在一片黑暗之中,這顆行星沒有衛星,因此顯得格外的黑暗。
宋丹青早已經醒來,體內每個細胞都充滿了能量,令他幾乎不需要睡眠。只要體內的能量充足,他甚至可以不吃不喝的生存下去,這就是修士可以**跨越星際的原因。
經過四個小時的修煉,宋丹青對自己現在的狀態非常滿意。九千八百能量,他已經半隻腳跨進了長老級。
一萬能量單位是一個關口,體內擁有一萬單位能源之後,一次可以活一百萬單位的能源,就可以使用大威力的攻擊手段,例如暴烈。
目族的首都星,真是個不錯的地方,雖然這裡的自然條件非常惡劣,宋丹青卻早已經喜歡上這裡了。
或者應該說,他喜歡的是目族的眼睛,特別是金眼目族的眼睛。散發著金光的眼睛之中,充滿了能量,而且是一種極易收的能量,可以在短時間內,
收轉化為自己的體內的能量。
百公里的距離,在他的腳下,只花了幾分鐘的時間,目族的城市依舊一片漆黑,看不到一絲光亮,這裡是宋丹青心目中的寶藏。
半年的時間裡,他對這座城市已經非常悉了。目族人的房屋從外表看起來,幾乎是一模一樣的,處在這樣的城市之中,很容易讓人
路,這些都難不倒宋丹青,即使沒有定位系統,宋丹青也絕對不會走錯。
遠遠的,可以看到高大的房屋,曾經以為的皇宮,就在宋丹青前方兩公里外,這裡就是他今晚上要下手的地方。
停下腳步,目測了一下,宋丹青認為那一片高大的房屋,至少有幾百米高。與人類的大樓不同,從外表上,不但看不出是多少層,甚至連窗戶也看不到一個。
這已經不能稱之為房屋,或許應該中作城堡更為合適些。宋丹青繞著整個城堡轉了三圈,發現它不但高大,而且佔地面積也非常可觀。
即使以目族人的高大體形,裡面住上幾萬目族也不在話下。宋丹青心裡越來越沒底了,這裡到底有多少高等目族?如果再出來一個七彩目族的話,別說打獵了,今兒說不住自己會變成目族人的獵物。
而且這座城堡使用的建築材料也非常奇特,宋丹青不是建築專家,不懂這些,他只知道,一項百試百靈的戰場全環境掃描雷達,對這座城堡一點用處也沒有。
別說裡面住多少目族,連城堡裡大至的輪廓也無法掃描出來,還不如自己用眼觀察來得有效。
猶豫了再三,宋丹青還是無法抵擋金眼睛的誘惑,有了那東西,他可以輕鬆的升到修士長老的水準,甚至還要更強大。
他原來只是地球上一個普通的人,一直處在下層,生活一直很辛苦。因此當年他毫不猶豫同意給江震東作替身,一步登上絕大多數人永遠都不敢想象的生活層次。
其實給江震東作替身,絕對是個好工作。在那段時間裡,宋丹青過得很輕鬆,很舒適,除了心底偶爾出現的一絲自卑之外,可以說那是他生活得最好的一段時光了。
在那段時間裡,身邊有百合,而且還認識了洪凌珠。江隆生夫婦對待他自然更不用說了,雖然接觸的時間很少,但從江氏夫婦那裡,他再次體會到父母的愛。
學習咒術,宋丹青很用心,那種新奇的能力,在他的眼裡就是特異功能,有了這樣的能力他自然很高興,但那並不是他學習的動力。
作為替身,不但可以為江震東爭取自由的時間,更重要的是,他希望江氏夫婦能夠開心,宋丹青知道,兒女的進步,最能讓父母開心了。
想起小時候,每當自己的字畫有進步的時候,父親臉上就會出難得一見的微笑來,那時候父親總是用寬厚的手掌,輕輕在自己腦袋上拍上幾下。
那種覺,非常溫暖,非常開心。可惜那時候自己無法理解父親的心,為什麼一定要自己學那些東西,如果不是為了看到父親的微笑,他早就將那些破筆爛紙全都丟進火裡燒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