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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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六十四年(公元一九七五年)夏天,我收到一位讀者的來信,希望我見他一面,聽一聽他的故事“值不值得寫成一篇小說。”說真的,這些年來,我收到這類的讀者來信實在太多,大部分都被我回絕了。因為,我越來越發現,真實的故事最難寫,它們永遠會陷於兩種情況;一、太平凡。平凡得本沒有一寫的價值,只有故事的主人翁才認為它“可歌可泣”事實上可能已經被人寫爛了。二、太離奇。有些真實故事離奇得像假的,我有位朋友一生結婚了六次,次次驚心動魄。另一位朋友歷經摔飛機、撞車、翻船…而大難不死。這些故事完全不合於邏輯學,寫出來準被人罵為:“編故事都編不完整!”因而,我很怕聽真實故事,也很怕寫真實故事。但是,我的小說裡仍然有很多是取材自真實故事,像“彩雲飛”、“窗外”、“碧雲天”、“女朋友”、“在水一方”、“六個夢”
…
等等。當然,即使是真實故事,也經過了我的誇張或潤飾,該增的增,該減的減,與真正的原來面貌,不可能再一模一樣了。有時,我這些真實故事的主角,也會對我說一句:“比我自己的故事美多了!”可見,我常常會把故事過分的美化,而削弱了它的真實,我不知道,這算我的成功,還算我的失敗?
話說回頭,當我收到那位讀者來信的時候,我並不想見他的,我發現他的信寫得非常好,文筆暢而詞句動人。於是,我建議他“自己寫。”一週後,他寄來厚厚的一本由活頁紙訂成的冊子,和一封短簡:“…你以為我沒有嘗試過自己寫嗎?我寫了很久,只能寫一些片段,而不能把它組合成一篇完整的小說。像拍電影,我跳拍了許多鏡頭,卻不知道怎樣‘連戲’。所以,我才決心放棄,而把這個‘故事’送給你。因為,我那故事中的女主角──采芹,是你的書
,她堅持要我把這個故事告訴你…”我開始閱讀他所寫的那些“片段”不止我一個人閱讀,包括我的秘書小姐,我們曾經很費心的想把他這本厚厚的冊子(大約有二十萬字)組合起來,最後,我們兩個人都放棄了,因為,它確實只是一些片段的“快鏡頭”很難連貫成一個整體。寫的人過份
動,而忽略了故事的完整
。
於是,我見了這位讀者──喬書培。
於是,在我的書房中,我用了整個一下午的時間,聽喬書培細細的告訴我他和采芹的故事。他來見我的那天,正是他大學畢業,即將分發去受預備軍官訓練的前夕。他給我的印象是:年輕、漂亮、溫文儒雅,頗有書卷味,而又不失其男的英
和豪邁之氣。我聽了他的故事,而且我
動了。說來奇怪,整個故事中,最令我
動的一段,是他和采芹吵架和好後,兩人共飲一杯甘蔗汁那段。有次,我把這段故事講給一個朋友聽,那朋友竟回了我一句:“胡說八道,怎麼會有人窮得買不起一杯甘蔗汁!”可是,這竟是“事實。”雖然我很被這故事
動,雖然我也答應喬書培,有朝一
,我會嘗試去寫它。但是,我卻讓這故事冷凍了三年之久。在這三年中,我寫了很多部小說,包括“我是一片雲”、“月朦朧,鳥朦朧”、“雁兒在林梢”、“一顆河詮”等。卻遲遲沒有提筆去寫“彩霞滿天”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想,或者在我的潛意識裡,我仍然期望喬書培能完成它。
今年年初,我的寫作情緒忽然陷入了低,我不滿意我的每一本作品,我見到稿紙就“頭痛。”我失去信心,失去鬥志。我有好多部小說的腹稿,都只開一個頭就被我拋棄了。我拚命閱讀別人的作品,拚命“自我檢討”
…
我覺得我無法再寫作了。因為,我每個“腹稿”都無法引我繼續寫下去。我常終
徘徊在書房中,久久不能成一字。寫作原是一件最寂寞最孤獨的工作,需要最大的“毅力”去“進行”去“完成。”在寫作的過程裡,痛苦實在比歡樂多。儘管我有時也很瀟灑的說:創作本身是一件享受,一種挑戰。但是,人類的挑戰有多少不同的型態!天下就有些傻瓜選擇賽車的職業,每天把自己放在生死邊緣中,經常撞得頭破血
。天下也有些傻瓜選擇寫作為職業,每天把自己一個人關在書房裡,而對著成疊空白的稿紙,硬要把自己腦?鋶橄蟮乃枷牒透星椋嚀宓陌岬礁逯繳先ァ以諛欠蕕統鋇那樾髦小跋羲鰲繃艘歡穩兆印約盒鬧幸埠苊靼祝⒚揮腥魏穩飼科任搖靶醋鰲保偃簟靶醋鰲閉嫻暮芡純啵掖罌剎恍礎袢ā翱奩穆嬙鍘鋇淖髡擼├蔥潘擔骸叭綣沂悄悖以緹偷鯰閎チ耍?br>我想,我應該釣魚去。可是,我握著釣魚竿的時候,一直幻想我握著的是筆,我在水面上寫字,把魚都寫跑了。於是,我很悲哀的發現一件事實,我逃不開寫作,就像賽車選手逃不開賽車似的,那是種誘惑,是種蠢動在血
裡的衝力。儘管它是痛苦,儘管它是折磨,儘管它是煎熬…我就是擺脫不開它。它也是“愛情”的一種;痛苦和狂歡常常糅和在一起的,讓你對它又恨又愛又怕而又不忍逃開。
於是,在那段“蕭索”的子之後,我忽然想起喬書培的故事。想起他們的防風林、沙灘、落
、小綁樓、甘蔗汁…和他們那段曲折
人的心路歷程,以及那深摯得令人墮淚的愛情。於是,忽然間,我的“低
”過去了,我的“煩躁”消失了。我回到我的書房裡,開始執筆寫“彩霞滿天”了。
不可否認,寫作的過程仍然艱苦。我有個最壞的寫作習慣,一但文思湧,我就是把手指寫得破了皮我也不肯停止。因而,每本書寫到最後幾章,我的手上全都包上了紗布,以保護我那又紅又腫又痛的手指。在這段時期,我會變成一隻刺,渾身都是刺,任何朋友都別來找我,否則,我總是給人釘子碰,碰得別人七葷八素。好在,至親好友,對我這種個
都已經瞭解了。
“彩霞滿天”比我預計的進度慢,也比我預計的字數多。我寫得很用功,很專注。說來慚愧,好幾次我不得不停筆,只因為我竟被他們的愛情動得熱淚盈眶。真實故事的優點就在這兒,它的畫面永遠在你面前,使你不由自主的深陷進去,去分擔他們的苦與樂。如今,我終於把這本書寫完了,在深深透出一口長氣之後,我很坦白的說了一句話:“這是最近幾年來,我自己比較偏愛的一部作品!”真的,不論讀者們是否能接受它,喜歡它,我卻好“偏愛”它。當然,我也必須對喬書培和殷采芹致歉,其中若干細節,我不能不加上我自己的想像力,也有些地方,我略做更改,使若干“不合邏輯”的地方變得“邏輯化。”再有故事最初的發生地是澎湖,因為我對該地相當陌生,只好含糊稱為西部某港,希望不影響全書的真實
。總之,我已盡力寫出了這個故事,但願“它”能像
動我自己一樣的
動別人。
假若讀者們能耐心的讀完這本小說,而又有興趣來讀這篇“後記”的話,我在最後,還有張小小的年表,來代一些書中並未
代的事情。民國六十三年(公元一九七四年)夏天:喬書培與殷采芹完成婚禮,伴娘是蘇燕青,伴郎是陳樵。定居臺北市,並接來喬雲峰共享天倫之樂。
民國六十四年(公元一九七五年)夏天:陳樵與何雯完成婚禮,伴娘仍是蘇燕青,伴郎姓名不詳。
民國六十二年(公元一九七三年)夏天:殷振揚開始駕駛計程車謀生,他仍然經常打架生事,並曾因毆辱警察,不服取締而被捕數次,兩年後忽結識一位山地姑娘,從此被該女孩“管理”得服服貼貼。
民國六十五年(公元一九七六年)秋天:蘇燕青出國進修,在美國加州大學改學教育。據說邂逅了某位華僑醫生,來往密切,結果不詳。
民國六十二年(公元一九七三年)──直迄於今:關若飛仍在彈電子琴,如果你去喜鵲窩,必定可以見到他。喬書培夫婦曾為他多次作媒,並曾大力撮合他與蘇燕青,紛紛失敗。關若飛聲稱抱獨身主義。
喬書培聽過他邊彈邊唱那支“我等待你直到白髮如霜”後,曾對采芹說:“這傢伙永遠是我的威脅!”或者為了保持這份“威脅力”關若飛始終未婚,甚至不女友。
一九七八年夏季於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