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布蕾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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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堵石牆陳舊崩裂,但看到它橫亙於原野之中,布蕾妮仍覺脖子上汗直豎。

弓箭手們就是躲在它後面殺害了可憐的克里奧·佛雷,她心想…但繼續走了半里地,她又經過一堵看上去差不多的石牆,開始不確定起來。佈滿車轍的道路七轉八彎,光禿禿的褐叢林似乎跟記憶中的綠樹不同。剛剛經過的就是詹姆爵士取走他表弟長劍的地方嗎?他們手的樹林在哪裡?那條溪呢?他們在溪水中互相劈砍,撲騰得水花四濺,直到引來了勇士團。

“小姐?爵士?”波德瑞克似乎從來不清楚該如何稱呼她“你在找什麼?”鬼魂。

“我騎馬經過的一堵牆。沒什麼。”當時詹姆爵士仍有兩隻手,而我憎惡他,憎惡他的種種奚落與嘲笑。

“安靜,波德瑞克,樹林裡可能藏著土匪。”男孩看了看光禿禿的褐樹叢、溼的樹葉和前方泥濘的道路。

“我有劍。我可以戰鬥。”但不夠練。布蕾妮毫不懷疑男孩的勇氣,只是不放心他的訓練水平。雖然他名義上是個侍從,但他侍奉的人對他的武藝沒有幫助。

離開暮谷城北行的路上,她斷斷續續問出了他的故事。原來他出於派恩家族的旁支,源自某個排行靠後的兒孫,家境貧困,他父親終其一生都在為有錢的親戚當侍從,最後跟蠟燭鋪老闆的女兒結婚,生下波德瑞克之後,就在平定葛雷喬伊叛亂的戰爭中陣亡了。他四歲時,母親拋棄了他,將他給一個親戚,自己跟讓她懷孩子的歌手跑了。波德瑞克已經不記得母親長什麼樣,對他而言,德里克·派恩爵士算是最接近父親的角,然而從他結結巴巴的敘述來看,布蕾妮覺這個德里克對待波德瑞克更像僕人而不是兒子。當初凱巖城召集封臣出兵時,騎士帶上他照顧馬匹,清洗盔甲。接著,德里克爵士在泰溫公爵軍中戰死在三河域。

男孩孤身一人,遠離家鄉,又沒有錢,只能投靠一個胖乎乎的僱傭騎士,人稱“大肚子”羅裡默爵士,隸屬於萊佛德大人的分遣隊,負責保護輜重。

“管吃的人吃得最好”這是羅裡默爵士的口頭禪,最後他被發現從泰溫公爵的私人物資中偷了一塊醃火腿。泰溫·蘭尼斯特決定吊死他,作為給偷盜者的教訓。波德瑞克曾跟他共享那塊火腿,也差點共享繩子,但他的名字救了他。凱馮·蘭尼斯特爵士救下他來,稍後便將他送給侄子提利昂做侍從。

德里克爵士教會了波德瑞克如何照顧馬匹,如何檢查鞋子裡的石頭,羅裡默爵士則教他偷東西,但他們都沒空陪他練劍。小惡魔至少曾送他去紅堡的教頭那裡受訓,可惜艾倫·桑塔加爵士死於君臨暴動,波德瑞克的訓練也到此為止。

布蕾妮砍下兩斷枝當劍,試了試波德瑞克的身手。她高興地發現,男孩嘴笨手不笨。然而,儘管他勇敢又專注,但營養不良,骨瘦如柴,不夠強壯。假如他真像自己聲稱的那樣,在黑水河戰役中存活了下來,只可能是因為沒人拿他當目標。

“你可以自稱為侍從,”她告訴他“但年齡只及你一半的侍酒都能把你打得很慘。你若留在我身邊,以後每晚睡覺時,手上將全是水泡,胳膊佈滿淤青,渾身僵硬痠痛,難以入眠。你不會喜歡的。”

“我喜歡,”男孩堅持“我喜歡那樣。淤青和水泡。我是說,不,但我喜歡。爵士。小姐。”迄今為止,他和布蕾妮都信守承諾。波德瑞克從不抱怨。每次拿劍的手上冒出一個新水泡,他都忍不住驕傲地展示給她看。他照顧馬匹也很不賴。不,他不是侍從,她提醒自己,但我也不是騎士,不管他叫我多少聲“爵士”她不能遣走他,因為他無處可去,另外,儘管波德瑞克一再聲稱不知道珊莎·史塔克的去向,但他有可能並未意識到自己所瞭解的情況。偶爾提及的一句話,模糊的記憶,或許就是布蕾妮達成目標的關鍵所在。

“爵士?小姐?前面有輛車。”波德瑞克指出。

布蕾妮看到了:那是一輛雙輪木牛車,高高的側板,一男一女正使勁拖曳繩索,順著車轍往女泉城方向前進。看模樣是農民。

“慢點,”她告訴男孩“別教人家把我們當土匪。不要亂講話,注意禮貌。”

“好的,爵士。注意禮貌。小姐。”男孩似乎對可能被當成土匪還高興。

他們一路小跑趕上來,農民警惕地注視著他們,但布蕾妮表明沒有惡意之後,他們便任由她走在旁邊。

“我們本來有一頭牛,”他們在雜草遍地的田野間行進,到處是鬆軟的爛泥潭和燒得焦黑的樹木,老漢邊走邊傾訴“但被狼仔搶走了。”他的臉因為使勁拉車而漲得通紅“我們的女兒也被搶走了,唉,幹了很多壞事,好在暮谷城的戰鬥結束後,她自己跑回來了。那頭牛卻沒有,我猜是準被狼仔吃了。”女人沒什麼補充的。她比男人年輕第二十歲,但一個字也沒說,只是用看待雙頭牛犢的眼神看著布蕾妮。這種眼神“塔斯的‮女處‬”一生中見得太多太多了,史塔克夫人固然待她寬厚仁慈,但大多數女人就跟男人一樣殘忍,臉長得漂亮,然而嘴巴刻薄,笑聲刺耳,眼神冷漠的夫人們更將輕蔑隱藏在禮貌的盔甲背後,很難說哪種令她更痛苦。也許正是平民女人們的眼神吧。

“我上次路過女泉城時,那裡是一片廢墟,”她告訴對方“城門砸開,泰半房屋遭到焚燒洗劫。”

“哦,現在稍稍重建起來一些。那塔利,他是個嚴厲的人,卻比慕頓大人英勇得多。森林裡仍然有小股土匪,但比原先少得多了。塔利逮住了最壞的那些人,用他那把碩大的劍砍下他們的腦袋。”他扭頭啐了一口。

“你在路上沒碰見土匪吧?”

“沒有。”這次沒有。離暮谷城越遠,道路越空曠,偶而瞥見的路人還沒等走到跟前就全隱入了樹林中——除了一個高大的大鬍子修士,帶著大約第四十十名跟隨者兼程南下,個個赤腳。路過的客棧不是洗劫後被廢棄,就是成了軍營。昨天他們遇到一支藍道大人的巡邏隊,騎兵們手執長槍和長弓,將他們團團圍住,隊長則百般盤問布蕾妮,好在最後還是放行了。

“小心點,女人,你下次遇到的人也許不像我的小夥子們那樣正直。獵狗帶著百來個土匪越過了三叉戟河,據說女人被他們撞上就會遭到強暴,他們還把頭割下來當紀念。”布蕾妮覺有必要將警告轉達給農夫和他的子。結果他只點點頭,等她說完後又啐了一口“獵狗也好,狼仔也好,獅子也罷,但願異鬼把他們統統抓走。這幫土匪不敢靠近女泉城的,只要塔利大人在那裡管轄,他們就不敢。”布蕾妮在藍禮國王軍中認識了藍道·塔利伯爵,她不喜歡他,但無法忘記自己欠他的債。諸神保佑,經過女泉城時可不要驚動他。

“等戰爭結束,鎮子會被還給慕頓伯爵,”她告訴農夫“國王寬恕了伯爵大人。”

“寬恕?”老頭哈哈大笑“為什麼?因為乾坐在他那座該死的城堡裡?他派手下人去奔城打仗,自己卻躲在後面。獅子洗劫他的城鎮,然後是狼仔,然後是傭兵,而伯爵大人只是安安全全地待在城牆之中。你知道,他哥哥決不會像他這樣懦弱,米斯爵士是個勇士,死在勞國王手下。”更多鬼魂,布蕾妮心想。

“我在找我妹妹,一個十三歲的漂亮‮女處‬。你見過嗎?”

“我沒見過‮女處‬,漂亮的也好,難看的也罷。”沒人見過。但她必須不停地問。

“慕頓的女兒是個‮女處‬,”男人續道“至少到房那天。這些雞蛋就是為婚禮準備的,她要和塔利的兒子結婚,廚子們需要雞蛋來做蛋糕。”

“哦。”塔利大人的兒子…小狄肯要結婚了。她試著回憶,他好像只有八歲或者十歲。布蕾妮本人七歲時便訂過婚,跟一個年長三歲的男孩,卡倫伯爵的幼子。他很害羞,上有顆痣。他們只在訂婚時見過一面,兩年後他死於傷寒,那場傷寒也同時奪走了卡倫伯爵夫婦及其女兒們的命。倘若他活下來,她初之後一年內就要和他結婚,整個人生便完全不同。她現在不會在這裡,穿戴男人的盔甲,帶著長劍,追尋故人之子了。她更有可能住在夜歌城,一邊照看一個孩子,一邊給另一個餵。布蕾妮經常想到這些,這讓她有些悲哀,但也有一絲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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